公营田
在大宰府辖区内实行的田制
823年,根据大宰大贰小野岑守的建议在大宰府辖区内实行的田制。为解决租税极度滞纳的困境,大宰府将辖区内1万町步良田作为公营田,动员6万余劳力耕作,大宰府提供口粮并免除劳力者的调、庸。该措施确保了大宰府的财政来源,一直实行到9世纪末,对畿内的官田经营也产生影响。
①相对于私营田而言,官田和公田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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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4-18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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