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对象
法学术语
公证对象也称“公证业务”。法律规定的需由公证机关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中国公证业务范围如下:1.合同(契约)、委托、遗嘱;2.继承权;3.财产赠与、分割;4.收养关系;5.亲属关系;6.身份、学历、经历;7.出生、婚姻状况、生存、死亡;8.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9.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10.对于追偿债权、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11.保全证据;12.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13.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14.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力,理其他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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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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