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1986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1日交通部发布,1987年3月1日起施行。细则共7章27条。第一章总则,规定了细则适用范围、合同订立原则。第二章运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规定了合同签订的程序、主要条款及履行程序,托运方和承运方的义务。
第三章运输合同的变更与解除,规定了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程序、法律责任。第四章违反运输合同的责任,规定承运方、托运方违约行为的种类、应承担的责任及要求赔偿的时效。第五章运输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第六章运输合同的管理,规定了合同管理机关及管理职权的内容。第七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