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资产是指通过建造所形成的公路基础设施资产,是国民经济总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公路法》纳入
交通、公路部门管理的四级以上的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包括公路
桥梁、公路隧道、公路道口和道路服务区等。
1.我国大部分省市公路管理部门管理幅度过大这些部门承担了所有高速公路以及国、省干线的建设管理职能,造成
管理幅度过大,不仅在
资产管理的专业化程度上得不到改进,还将导致部分公路资产在运营管理中的
效率和效果均不佳。
2.管理机构臃肿,体制不顺在运营管理阶段,我国大部分省份按照条块结合的
管理模式,将包括高速公路在内的公路资产交由各地方公路局分段、多头管理,“管人、管事、管钱”等功能机构重复,进而导致管理机构臃肿等问题。
1.公路管理部门大都属于事业单位,其在
会计核算过程中依据的是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
会计制度,这在
计划经济体制下对于明晰公路事业单位的
资产、
负债情况意义十分重大。但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阶段,这种核算的模式脱离了公路事业单位自身特点,同时也脱离了
市场环境,无法正确反映和
监督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的多元化现状,公路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
制度的不足愈发明显。
2.
财务报告信息含量低,不利于做出有效的
决策。首先,现行公路事业单位
会计报告中不包含有关公路资产
或有事项的有关
信息,各种负债数据由于缺乏
真实资产的支撑而失去
价值,单位财务风险无法通过
财务报告读取,有关投
融资决策的信息缺失将严重削弱公路资产管理的效果。再者,现行公路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也无法满足公路资产管理
绩效评价制度的
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