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四日病中感怀》是明代的
杨慎创作的一首七言律诗。是其临终前所作叙述自己因病归蜀,途中却被追回的憾恨,深为感人。
(1)题解:嘉靖三十六年(1557),杨慎曾由云南戍所回故乡四川居住。三十八年( 1559)春,云南巡抚顾应祥下令将他械送回云南永昌,六月遘疾,七月六日卒于戍所。这首诗是他死前二十天所写,抒发身世之感和遭奸人诬陷、君主不能明察的愤懑。
(2)“明明”句:明代刑律规定:“凡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以下,收赎。”(《明史·刑法志-》)年满六十而不到七十岁的也允许子侄替役。杨慎曾据律条请求让他的儿子替役,屡陈于军卫及当道,都被当道者辗转推诿,必令死于戍所而后快,以至年过七十尚不得归乡。明明,明察的意思,是古代歌颂帝王的用语。律例,即刑律的条例。《明史·刑法志-》:“律举大纲,因律起例,因例生例。”
(5)明主:圣明的君主,是古人称颂本朝帝王的话。这里指
明世宗。这句和王维《被出济州》“执政方持法,明君无此心”一样,都是表面上为皇帝开脱,实际是在发牢骚。
(7)“故园”二句:意思是说,故乡有先人的坟墓和年幼无知的子女在,自己客死异土,埋在地下也会伤心落泪的。李商隐《与同年李定言曲水闲话戏作》:“地下伤春亦白头”,与这首诗的最后一句命意相同。
杨慎(1488~1559)明代文学家,明代三大才子之一。字用修,号升庵,后因流放滇南,故自称博南山人、金马碧鸡老兵。杨廷和之子,汉族,四川新都(今成都市新都区)人,祖籍庐陵。正德六年状元,官翰林院修撰,豫修武宗实录,禀性刚直,每事必直书。武宗微行出居庸关,上疏抗谏。世宗继位,任经筵讲官。嘉靖三年,因“大礼议”受廷杖,谪戍终老于云南永昌卫。终明一世记诵之博,著述之富,慎可推为第一。其诗虽不专主盛唐,仍有拟右倾向。贬谪以后,特多感愤。又能文、词及散曲,论古考证之作范围颇广。著作达百余种。后人辑为《升庵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