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图书馆是全国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之委员馆,甘肃省图书馆学会副理事长单位,甘肃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同时作为兰州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提供面向创新与应用的全链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发展历史
1909年2月,甘肃官立法政学堂正式成立,学堂就及时开设了阅报室一间、图书室三间,拥有的文献数量还不到2000册件。
1913年,甘肃官立法政学堂改称甘肃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此时学校设有图书保存室、阅书室。
1928年,成立兰州中山大学,同年4月图书馆成立。
1929年,将贡院“衡鉴堂”作为馆舍。
1942年10月,甘肃学院将“观成堂”改建为新馆舍。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在
辛树帜等人的积极筹备下,国民政府教育部批准将国立甘肃学院与国立西北医学院兰州分院合并成了国立兰州大学。
1946年8月,国立兰州大学成立。
1947年上半年,学校改“观成堂”为书库,将“至公堂”改为阅览室(又称大阅览室)。至此,原清末甘肃贡院衡鉴堂、观成堂、至公堂均有了做为图书馆馆舍的历史。
1948年,新馆舍“
积石堂”落成,建筑面积1616平方米。历史学家
顾颉刚先生撰《积石堂记》以志贺。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兰州大学图书馆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1954年,兰州大学新校区开工,1956年一期工程完工。图书馆以新建的文科教学楼北端房间作为临时馆舍。
1962年底,图书馆楼建成启用,建筑面积7776平方米。
1991年9月,学校一分部(文科小区)建成并投入使用,中文、新闻、历史、哲学、法律、马克思主义科学共6个系搬入。
1998年5月,香港
邵逸夫先生捐助部分款项,清华大学
关肇邺院士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立项扩建城关校区图书馆,面积达2.2万平方米。
2001年4月,兰州大学榆中校区基本建成,8月底首届2700余名本科新生入住校区。图书馆以原兰州军区空军工程部办公楼(已拆除)改造为临时馆舍,馆内设立书刊借阅及音像、网络等主要服务项目。
2004年11月,随着原兰州医学院整体并入兰州大学,原兰州医学院图书馆被整合为医学专业图书馆(当时称医学校区馆或医学馆)。
2005年9月,建成3.8万平方米的榆中校区图书馆。至此图书馆总建筑面积达到6万平方米。
2008年5月,学校决定撤销了医学校区馆,但随后又将榆中校区馆中还在闲置的5、6层交图书馆使用,并决定将档案馆搬出本部中心馆。
2009年,在学校百年校庆前夕,图书馆对两馆容馆貌进行了一系列的修缮美化,配合学校对校内部分楼宇的重新命名需要,改本部中心馆大楼为历史称谓“积石堂”,命名榆中校区馆大楼为“昆仑堂”。
2012年1月9日,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兰州分馆与兰州大学图书馆在兰州大学举行了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仪式。
2017年,学校为庆祝110周年华诞,要对校园环境进行大规模的整修和文化再造,图书馆也因此获得了修缮专项经费支持。
2019年11月22日,兰州大学图书馆与天水师范学院图书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馆藏实力
馆藏资源
截至2022年8月,兰州大学图书馆拥有纸质文献360余万册(件),音像资料2000余种,中外文电子数据库120多个,涵盖11个学科门类。馆藏文献有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四库全书存目丛书、丛书集成、中华文史论丛、中国边疆丛书和方志丛书,还有较多考古图籍和金石甲骨文字著述;善本书有《皇明经世文编》等200余种。
中文资源(部分):爱迪科森就业培训数据库、爱迪科森网上报告厅、爱如生—晚清民国大报库、爱如生—中国基本古籍库;敦煌文献库;中国谱牒库、阿帕比(Apabi)电子图书、北大法宝数据库、超星电子图书、超星名师讲坛、CNKI、CNKI中国年鉴网络出版总库、大成老旧刊全文数据库、读秀知识库(学术搜索)、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国研网)
外文资源(部分):A&HCI(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ACM Digital Library(美国计算机学会数字图书馆)、ACS(美国化学学会)数据库、AGU(美国地球物理学会)数据库、AIP(美国物理联合会)数据库、爱学术(iresearch)“一带一路”电子书资源、AMS(美国气象学会)数据库、Annual Reviews出版社数据库、APS(美国物理学会)数据库、ASCE(美国土木工程师学会)数据库、BMJ(英国医学会)数据库、Brill、CAS SciFinder Discovery Platform(Academic)、CELL出版社期刊、Cochrane library循证医学数据库、CUP(剑桥大学出版社)学术期刊数据库、EBSCO One Belt One Road一带一路资源中心、EBSCO数据库平台、EEBO早期英文图书在线数据库、EI
试用资源(部分):3DBody医学虚拟仿真/3D资源教学数据库、博看人文期刊数据库、CEDS中国财经文本数据平台、CEIC宏观经济数据库、超星期刊全文、传记文学、CIDP制造业数字资源平台、CnOpenData数据库、电子工业出版社“悦读”、鼎秀古籍全文检索平台、EMIS全球商业资讯数据库、EPS数据平台、法律知识体系平台、泛研全球科研项目数据库、法学大数据实证研究平台、工程科技数字图书馆、古今图书集成、国别区域与全球治理数据平台(CRGG)、国学宝典、顾如专利数据库研发版pro
支撑保障
兰州大学图书馆是全国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之委员馆,CALIS(China Academic Library & Information System,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甘肃省中心,CASHL(China Academic Social Sciences and Humanities Library,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西北区域中心,CADAL(China Academic Digital Associative Library,大学数字图书馆国际合作计划)甘肃省服务中心,教育部综合类查新站,中国图书馆学会理事馆单位,中国索引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高校机构知识库联盟理事单位,甘肃省情报学会副理事长单位,甘肃省图书馆学会副理事长单位,甘肃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馆及秘书处所在馆,中国图书馆学会阅读推广委员会大学生阅读推广专业委员会委员馆,全国医学文献检索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馆,全国高等院校医药图书馆协会委员馆,中华医学会医学信息学会甘肃省分会主任委员馆,全国医学文献资源共享网络省级中心。同时作为兰州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提供面向创新与应用的全链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兰州大学图书馆建成了兰州大学机构知识库(IR),开展了“兰大文库”“学位论文”等特色资源建设工作,设立了西北地方边疆文献中心。基于CALIS/CASHL/CADAL平台开展了资源建设与区域服务推广。并接受社会捐赠,积极参与中国国内外文献信息资源建设与协作共享。全馆每周自习区开放时间105小时,借阅工作平均每周93.5小时。设有阅览室(书库)24个,读者阅览座位7300多席。图书馆承担全校文献信息资源建设与服务的整体性规划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形成了全校“图书馆+学科分馆”的文献信息资源协同保障与服务体系。
兰州大学图书馆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了从自动化、数字化到智慧化的转型。在数字化建设过程中,先后引入外文发现系统Summon、RFID系统、门户网站管理系统、论文管理系统、自建库管理系统、中文超星发现系统、自助借还系统、入馆预约及座位管理预约等。智慧图书馆的建设与应用形成了“电子资源管理系统+纸质资源管理系统+资源发现服务”的组合,构建了集中央知识库、智慧采选平台、馆员智慧服务平台、读者智慧应用服务平台于一体的新一代智慧图书馆服务平台。
组织体系
机构部门
截至2022年8月,兰州大学图书馆机构设置9个业务部门(中心)。
队伍建设
截至2022年8月,兰州大学图书馆拥有工作人员116人。
研究开发
研究成果
截至2022年8月,兰州大学图书馆承担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等成果显著,有力推动了业务转型与服务提升。
截至2023年,兰州大学图书馆在全国各类图书情报单位学术能力总排名中位列第36名,在高校图书馆细分排名中位列第22位。获批科研项目1项,发表学术论文23篇;获得科研表彰17项。
情报分析
基于科学计量方法、权威文献统计评价工具,在更高视野上,通过客观的数据进行学科发展态势分析、科研绩效评价、学术影响力评价、学术热点与学术带头人挖掘、出版物影响力评价,监测跟踪科学研究的发展状况和演变态势,分析科学研究关键指标领域的年度变化情况,通过提供系统化、分层次、细粒度的系列情报研究产品,为学校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科研管理提供信息支持。
1、国内大学学科评估及与世界大学科研评价指标监测:
(1)学科评估监测:通过教育部大学学科评估情况的跟踪、监测,及时分析学校各学科评估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深度解读,发现短板,推动发展。
(2)科研评价指标监测:监测分析兰州大学①《自然指数》排名态势与高影响力论文态势;②Elsevier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变化趋势;③ESI中国高影响力科学家排行态势。
2、科研态势综合分析:通过《兰州大学科学研究态势分析报告》《兰州大学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分析报告》和《兰州大学专利分析报告》等年度分析报告与其他监测分析报告,监测学校科研产出和影响力,对进入ESI全球前百分之一、千分之一学科进行深度分析,对学校专利申请授权状况及技术研发、转化态势进行跟踪,为学校相关部门管理决策,提供基础数据与数据的深度挖掘和分析。
3、科研热点监测分析:运用知识图谱与知识可视化的方法,融合数据挖掘、信息处理、知识计量等技术,基于引文分析和社会网络分析,对学校主要学科进行科学知识图谱构建、学科前沿知识图谱分析,监测与分析学科科研热点,把握学科的前沿领域和学科制高点,直观展现新兴交叉学科的兴起。
同时,对照汤森路透Science watch、Hot paper等发布的科研热点相关内容,与学校主要学科科研热点进行比对,为科研人员提供学术合作的可能性与相关路径。
4、校内机构科研态势综合分析:分析有关机构或团队的科研现状,帮助其把握在全球科研机构中的总体定位,并对其进行科研产出分析与科研质量评估,与世界(或中国国内)高水平科研机构进行横向比较,发现其特点、优势与不足,为机构或团队明确战略定位与发展方向提供依据。
5、人才科研绩效监测分析:
(1)对拟引入人才的科研产出进行阶段性监测与分析,向人事部门提供有关人员学术产出分析与评估报告,为有关决策提供参考。
(2)对科研团队的科研产出进行系统性的分析,进而评价科研团队的建设状况与科研竞争力,为科研团队的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
6、兰州大学重大科研项目情报服务:为学校有关重大研究项目提供包括领域技术生命周期、核心文献、热点主题、专利地图等信息,展示学科领域发展全貌和前沿热点,为项目的有序推进提供及时性的情报服务。
7、兰州大学与中国国内部分院校科研态势对标分析。
8、兰州大学与其他院校学者科研指数对标分析。
课程建设
信息素养是全媒体信息时代图书馆用户必备的生活、研学素养,对于高校师生生活、研学与社会实践中的信息捕捉、信息分析与信息利用具有重要作用。信息素养基本概念最早于1974年提出,并开始研究、实践和探索,它不是孤立的概念,具有内涵和外延,是一定信息文化背景下,与图书馆素养、互联网素养等概念密切关联的动态变化的概念。
图书馆的信息素养教育基本形成了多元一体的体系安排,也取得了许多开创性的贡献。在学校乃至甘肃省,第一次将信息素养教育列入了公共选修课;在中国国内,第一次举办了每两年一次的信息素养大赛;第一次组建了图书馆专业馆员形成的信息素养课教学团队;“一小时讲座”在学科信息获取、学科资源利用,服务推广方面形成了品牌;“新生培训”对于帮助读者熟悉图书馆资源、空间和服务及其利用方法,了解图书馆规章制度与利用公约,全面提高图书馆资源与服务利用水平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信息检索与利用》课属于高校非信息管理类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信息素养公共基础教育课程。在本科一、二、三年级均可选修。研究生开设专门学科的信息检索与利用课程。《信息检索与利用》课是培养学生信息意识,掌握图书馆文献资源、互联网信息资源获取、清洗、利用各种途径和方法,获取学科知识或生活信息的一门课程,是图书馆信息素质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信息素质教育不可或缺的环节。《信息检索与利用》课担负着培养学生信息素质,培养学生利用多种信息平台与技术,获取信息,运用信息解决问题,是一门方法和技能并重的课程。
《信息检索与利用》课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获取、获取、清洗、利用信息的技能,有效利用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与互联网信息资源,拓展学生知识信息利用空间,培养学生较强的信息素质、可持续自学发展能力和独立研究能力,利用相关信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图书馆在多年开设《网络信息检索与利用》通识教育课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服务职能,适应新时期用户全面信息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信息素质教育中心。中心有专兼职教学服务人员15人,建有信息素质教学教室,目前已经建立了跨部门的信息素养课教学团队,加强对文科、医学、理工科课程内容设计,加强与数据素养教学内容的融合,加强与专业课内容的整合,加强对工具、平台的关注,加强了专用教材的撰写,用专业馆员对文献、信息、数据、知识的了解与认知,对大学图书馆使命与责任的感悟,不断拓展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内容,优化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方法,帮助学生挖掘信息、清洗信息,分析、集成信息。
大学图书馆作为大学的学习中心、信息中心以及学校师生的教学科研文献保障中心,积极拓展信息素养教育,帮助用户正确利用信息,培养科学思维,提高交流合作能力,提高学生学术素养、人文修养、信息素养是大学图书馆读者教育的重要内容。
期刊资源
《信息窗》于1990年经图书馆党政班子研究决定创办,并委托
满达人负责编辑工作,作为图书馆文献信息发布的“窗口”和图书馆与读者信息交流平台。还特邀甘肃人民出版社《读者文摘》(后改名为《读者》)创始人
胡亚权题写了刊头。1991年元旦,《信息窗》第一期付梓面世。以及时地报道了中国国内外图书情报业的发展、学校文献信息资源建设与服务各项工作进程与最新动态、馆员心声、读者培训、文化艺术等。该刊伴随着学校图书馆事业的蓬勃发展,见证着兰州大学图书情报工作的历史变迁,记载着兰州大学图书馆人的艰苦奋斗、锐意进取、无私奉献以及成长历程。
学术交流
2023年3月10日,由甘肃省高校图工委主办、兰州大学图书馆承办、甘肃瀚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限公司协办的“新时代古籍保护工作研讨会”在兰州大学城关校区积石堂举行。会议由甘肃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兰州大学图书馆副馆长王勇主持。
荣誉表彰
2009年6月,兰州大学图书馆入选第二批“
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2010年9月,兰州大学图书馆图书馆入选第一批甘肃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2017年5月,兰州大学图书馆被兰州市人民政府列为历史建筑。
2023年4月,兰州大学图书馆入选甘肃省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024年6月,兰州大学图书馆通过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兰州大学图书馆标志呈圆形;标志的中心主体是20世纪20年代中国图书馆学家
杜定友先生所创作的“
圕”字,即为“图书馆”一词的缩写形式;标志外围为兰州大学的中英文校名。整体即构成”兰州大学图书馆“之意。
精神文化
以职业所积累的智慧提供多样化、专业化和用户满意的服务,融入每一位学生的成才、每一位教师的发展和学校各项工作的进步中,实现图书馆的职业价值和社会声望。
专业智慧,细节服务。
文化活动
截至2022年8月,兰州大学图书馆先后举行了以“一小时讲座”、“走入学院”、“书香兰大”、“兰州大学信息素养大赛”等品牌活动。
机构领导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读者服务
读者指南
一、校内读者凭校园卡经入口通道刷卡进入图书馆。
二、校外读者凭单位介绍信或提前预约,经批准后方可入馆。
三、入馆须自觉保持衣着端庄整洁,举止文明礼貌。
四、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图书馆安全、安静、整洁。严禁在馆内吸烟,严禁携带危险品入馆;严禁携带个人宠物入馆;严禁将食物及无盖饮料带入阅览室;禁止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仅限在规定的区域出声诵读。
五、加强公德意识,勿用物品占用阅览席位。
六、如遇困难或有特殊需要,随时与管理人员联系。
七、爱护公物,严禁涂划、撕毁、藏匿书刊。
八、严禁携带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期刊出馆;出入图书馆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自觉配合管理人员的检查工作。
九、未经图书馆同意,不得在馆内张贴各类海报,或使用个人携带的设备进行摄像、摄影及其他活动。
十、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借阅制度
图书馆采取开架借阅形式,由读者根据图书分类自行在阅览室书库内取书,自助办理或在借阅台办理借还手续。
一、借书规则
1、外借图书的借阅期限均为30天。
2、借书须持读者校园卡,不能使用他人校园卡或将校园卡转借他人使用,如违反规定,对借用双方实行暂停借阅权限2周。
3、借书前应上网查看自己账户情况,先还清超期图书,再查看借出数量,明确可借图书数额,以免选中图书后因超过限额不能借出。
4、借书前要检查选中的图书有无严重污损、缺页、划线,若有应预先声明,由借书工作人员盖章处理。
5、图书借出后读者应妥善保管,如图书被水浸、污损、缺页、划线等,需承担相应处罚。
二、还书规则
读者可自助借书处还书。城关校区图书馆图书可在榆中校区图书馆归还,榆中校区图书馆图书可在城关校区图书馆归还。
注意事项:
1、可代替他人还书。
2、若在借书处办理人工借还书时,请读者等工作人员完成操作再行离开,以免在出现问题的情况下无法及时与您联系。
三、借阅权限
(一)图书借阅数量
(二)借阅权限的注销
1、学生离校、退学、休学时须将所借书刊归还图书馆后,方可到学校职能部门办理退卡手续。
2、学校教职工退休、调动、离职时,须持学校职能部门通知单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校园卡所有者逝世后,由其遗属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3、外籍教师或留学生离校,其所属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应主动配合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如读者离校所借书刊未还,由所属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追还赔偿。
4、读者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如“未注册”,图书馆将配合学校工作,停止借阅权限。
5、如有读者未归还所借图书即被学校职能部门注销校园卡,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追还相关图书。
四、借书逾期及书刊赔偿
(一)图书丢失
1、2000年(含2000年)以后版本的普通图书按原价5倍赔偿;1999年(含1999年)以前版本的普通图书、外文原版书、工具书,馆藏有复本及新版本的,按原书价10倍赔偿;馆藏无复本及新版本的,按原书价20倍赔偿;
2、多卷书中的1册,又不能单册零购,按整套图书平均单册价的10倍赔偿;
3、中文期刊合订本:复本2册以上,按原价3倍赔偿;复本1册,按原价4倍赔偿;无复本,按原价5倍赔偿;均加收装订费10元;
4、中文现刊按合订本价格赔偿,不加装订费;
5、外文现刊、外文期刊合订本按原价3倍赔偿,或由读者自行复印相同版本交回,并交装订费20元;
6、丢失、损坏馆际互借书刊,按原主权单位规则赔偿;
7、书刊在赔偿后,半年内找到并完整无损,可持书刊及赔款收据退回赔款。
8、凡遗失、污损书刊,查不到原价或市价时,由图书馆采购部门按照同类书价估价;
9、如果能买回原书也可,但同时应交图书加工费2元。已赔偿的图书,在赔偿之后半年内找到,并完整无损,可持书籍赔款收据,退回赔款。
(二)涂划、污损书刊
一般书刊每页罚款1元,图标类每页罚款2元。损坏书刊若以同版本赔偿时,被损坏书刊经注销后,可退给读者,如果赔款则不退给读者。
(三)图书过期罚款
借阅普通中文图书,期限为30天,每超过一天,罚款0.10元,读者的欠费在一定数额之内时(教职工9.00元;研究生、本科生9.00元)可以正常借阅,若超出此限额,系统自动停止借出,交清欠费可继续借阅。在每年的毕业季,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超期罚款低于10元(包含10元)的予以清零。
(四)偷窃书刊者处理办法
1、追回原书;
2、通报偷窃者所在单位并上报学校给予相应的处分;
3、处以所偷书刊价20倍以下的罚款(珍贵书刊加重处罚);
4、停止借阅权限一年。
地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