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调查研究,制订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科技资源合理配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结合培育、健全
技术市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围绕实施科技兴市战略,大力组织开发、引进、推广、转化工作,促进科技、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培育、发展
高新技术,加快产业化进程;加强科技普及和宣传工作,增强科技意识,提高科技素质。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科技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制定市级年度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研究全市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科技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四)负责兰州市科学技术奖评审、表彰及申报甘肃省科学技术奖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五)负责归口管理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七)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八)制定科技企业孵化器、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计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产业化政策,加快科技产业化的发展步伐,推进科技产业基地的建设。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知识产权、技术市场及
直属事业单位工作。
(十三)制定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和政策,拟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负责相关的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员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王柠:主持科技局全面工作。负责科技计划管理和党建工作。
分管发展计划处、机关党委。
党组成员、副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王慰祖: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社会发展、人事和知识产权工作。
分管办公室(市政府科技顾问团秘书处)、社会发展科技处、人事处、知识产权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海芸:负责农村科技、科技成果管理与合作。
分管农村科技处、成果管理与科技合作处。
党组成员、副局长陶军:负责科技体制改革及科技法制、工业科技、对外交流宣传和市兰白办执行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处、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对外交流与信息处和市兰白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
兰州科技联合服务中心、兰州创新型城市建设办公室。
副调研员饶国光:负责科技金融工作。
局属各单位党建工作、人员管理和业务建设由分管领导及局机关相关职能处室负责。
副局长张文炫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督察督办、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承担科技宣传和相关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计划生育及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的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承担兰州市政府科技顾问团秘书处日常工作。
(二)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承办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工作和工作人员的录用、考核、奖惩、调配及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资核算、
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劳资统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三)政策法规处
拟订全市科技法规、规章、政策;负责科技体制改革;负责审核机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软科学计划和科普工作。
(四)发展计划处
拟定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基础研究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和科研条件保障建议,协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组织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绩效评估和科技统计的管理工作;组织重点新产品、市级重大科技专项、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工作;组织市级
自然科学基金、中青年科技基金计划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检查和指导市属科研院所的科技发展和基础能力建设;负责编制科技经费和专项基金计划的预决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编制和管理局系统的基建计划。
(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拟订全市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宏观管理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规划、计划;引导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及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我市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推动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加快发展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负责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管理工作。
(六)农村科技处
拟定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推动农村科技进步;指导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工作;指导
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有关工作;指导县区科技工作;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工作。
(七)财务审计处
负责拟定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科技项目经费和各类财政性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决算等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汇总审核和上报、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和财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负责对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情况的稽查工作。
(八)成果管理与科技合作处
拟订全市科技成果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政策;组织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协调全市技术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全市科技外事工作。
(九)社会发展科技处(兰州生物产业基地管理办公室)
拟定全市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规划和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计划;指导人口与资源环境、医药卫生、循环经济、新能源与城建交通、现代制药与中药现代化和第三产业等涉及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推进社会发展领域科技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承担市生物产业基地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11日,荣获“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