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形法则:已知从点A出发的向量与从点B出发的向量相加,则以A为起点的向量即为它们之和。
平行四边形法则:已知两个从同一点O出发的两个向量、,以OA、OB为邻边作
平行四边形OACB,则以O为起点的对角线向量就是向量、的和,这种计算
法则叫做向量加法的
平行四边形法则。
实数λ与向量的积是一个向量,这种
运算叫做向量的数乘,记作,。当λ > 0时,的方向和的方向相同,当λ < 0时,的方向和的方向相反,当λ = 0时, = 0,方向任意。
相等的向量一定平行,但是平行的向量并不一定相等。两个向量相等并不一定这两个向量一定要重合。只用这两个向量长度相等且方向相同即可。其中“方向相同”就包含着向量平行的含义。
解析:由于零向量与任一向量都共线,所以A不正确;由于数学中研究的向量是自由向量,所以两个相等的非零向量可以在同一直线上,而此时就构不成四边形,根本不可能是一个平行四边形的四个顶点,所以B不正确;向量的平行只要方向相同或相反即可,与起点是否相同无关,所以D不正确;对于C,其条件以否定形式给出,所以可从其逆否命题来入手考虑,假若与不都是非零向量,即与至少有一个是零向量,而由零向量与任一向量都共线,可有与共线,不符合已知条件,所以有与都是非零向量,所以应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