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1954年6月14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0次会议上的讲话。1993年收入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五册。讲话指出,经过讨论和修改的宪法草案初稿是得人心的,因为这个宪法起草采取了领导机关的意见和广大群众的意见相结合的方法,正确恰当地总结了历史经验,正确恰当地结合了原则性和灵活性。原则即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灵活性就是这部宪法符合中国逐步建成社会主义的特点。讲话认为这个宪法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但还不是完全社会主义的宪法,而是一个过渡时期的宪法。写这个宪法的目的是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