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是为了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强化全面质量管理,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而制定的法规。2018年1月26日,经
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自2018年1月17日起实施。
政策全文
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
国发〔20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质量认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近年来,我国质量认证制度不断完善,行业机构蓬勃发展,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同时,还存在认证服务供给不足、认证评价活动亟需规范、社会认知与应用程度不高等问题。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现就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和质量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促进行业发展和改革创新,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推动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二)基本原则。
—— 统一管理,顶层设计。按照“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要求,强化对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避免多头管理和重复评价,维护质量认证工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市场主体地位,完善质量信号传导反馈机制,促进供需对接和结构优化。强化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监管服务等作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全面质量监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制度的市场化、国际化特性,把质量认证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质量发展机制,激发质量提升动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质量认证体系,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提升质量认证供给水平和创新能力。
—— 激励约束,多元共治。坚持引导和强制相结合,以自愿开展为主、强制实施为辅,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社会各方开展质量共治,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共享质量发展成果。
(三)主要目标。
通过3—5年努力,我国质量认证制度趋于完备,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体系、组织体系、监管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国际合作互认体系基本完善,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品牌。
二、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四)创新质量管理工具。积极采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将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管理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结合中国实际加以改造提升,积极开发追溯管理、供应链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等适应新业态需求的质量管理工具,打造中国质量管理“工具箱”。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鼓励各行业结合行业特点,推动质量管理通用要求与行业特殊要求相结合,积极开发新型质量管理工具,推广质量管理先进行业及企业的成果经验。
(五)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开展百万家企业学习应用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活动,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推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向一二三产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全面延伸。发挥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开展中央企业质量管理“领跑者”行动,带动各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跃升。针对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以及消费者的不同特点,培训普及质量管理知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服务职能,开展社会化、群众性质量服务行动。
(六)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增强各级政府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基础建设,推广质量管理标准和质量认证手段,提升质量治理能力。鼓励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推动一个一个行业抓质量提升,直到抓出成效。
三、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
(七)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运用新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国际先进标准、方法提升认证要求,以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改造传统认证模式,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系统性升级,带动企业质量管理的全面升级。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开展行业特色认证、分级认证、管理体系整合、质量诊断增值服务,推进创新管理、资产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等新型管理体系认证,重点在航空、铁路、汽车、建筑、信息等战略性支柱产业完善适合行业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推动质量管理向全供应链、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延伸。支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培训服务,全面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为广大企业树立质量提升的示范标杆。
(八)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开展万家企业质量认证现状抽样调查,摸清质量管理状况和认证需求。健全质量认证激励引导机制,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推行企业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认证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推动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认证结果。支持各部门、各地区建设质量认证示范区(点)。引导各类企业尤其是中西部地区企业、服务型企业、中小微企业获得认证,帮助更多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四、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创新
(九)完善强制性认证制度。着力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遵循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则,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根据产品风险等级和产业成熟度,建立认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低风险产品逐步调出认证目录,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根据企业管理水平和诚信状况,实施分类管理,优化认证程序,引入“自我声明”方式,鼓励企业加快提质升级。
(十)创新自愿性认证制度。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创新质量标准管理方式,优化标准体系,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新领域研发认证“绿色通道”,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开展绿色有机、机器人、物联网、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等高端产品和健康、教育、体育、金融、电商等领域服务认证,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增加优质产品及服务供给,打造质量标杆。支持运用认证手段推进区域品牌建设,培育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十一)清理涉及认证、检验检测的行政许可和行业评价制度。清理、整合、规范现有认证事项,取消不合理收费,坚决治理认证乱象。凡已建立国家统一认证制度的,不再设立类似的合格评定项目。面向社会的第三方技术评价活动应遵循通用准则和标准,逐步向国家统一的认证制度转变。全面清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加快向国际通行的产品认证制度转变。加快建设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清理涉及检验检测能力的行政许可事项,避免重复评价,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管理。鼓励认证机构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十二)简化规范认证机构审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完善认证机构审批程序,整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项目,精简整合技术评审事项,积极推动“五减”(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间、减收费、减申请材料),实行申请、审批、发证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便利度和满意度。严格从业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建立行政许可和技术评价相结合的资质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主体具备相应资质能力。
五、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十三)完善认证监管体系。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管体系。加强认证监管能力建设,充实基层认证监管力量,推进部门联动监管。健全认可约束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十四)创新认证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共享平台,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方式,向社会公开产品质量认证信息,建立健全质量认证全过程追溯机制,完善风险预警、快速处置、信息通报、倒查追溯等措施。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完善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活动的激励措施,出台质量认证责任保险、获证企业授信等政策。
(十五)加大认证监管工作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产品的联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等行为,严禁未获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确保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
(十六)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及人员责任。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健全对参与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从业人员的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出证人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负总责制度,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推行从业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建立从业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完善永久退出和终身禁入等失信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六、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
(十七)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环境。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给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鼓励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检验检测认证联盟,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产业经济深度融合。
(十八)促进行业机构改革发展。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强化认证活动的第三方属性,健全市场化运行机制,完善政策保障,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尽快实现认证结果的互认通用。加快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培育一批操作规范、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做强做优做大。
(十九)提升行业综合服务能力。充分依托区域型综合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型产业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提升对食品、农林产品、生物医药、信息安全、智能制造、新能源、碳交易等领域的支撑服务能力,形成以检验检测认证为“连接器”的产业聚合新模式。构建服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通用检验检测认证体系,打造军转民、民参军的能力验证“直通车”。
七、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
(二十)构建认证认可国际合作机制。加强政府间、从业机构间多层次合作,拓展合作领域、合作对象和合作渠道,推动合格评定政策沟通、标准协调、制度对接、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制定合作共赢的互认安排,加快可再生资源、绿色低碳、跨境电商等新领域互认进程,推动多双边互信互认协议数量持续增长,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发展。
(二十一)提高国内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开放度。有序开放检验检测认证市场,鼓励外资机构进入国内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积极引入国外先进认证标准、技术和服务,扩大国内短缺急需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进口,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引资引智引技的质量效益。
(二十二)加快我国检验检测认证“走出去”步伐。鼓励支持国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拓展国际业务,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对外投融资、建设项目配套服务,针对高铁、民用飞机等战略产业面临的国际市场准入壁垒,加快推动国际互认,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
(二十三)提升我国认证认可国际影响力。积极参与和主动引领认证认可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向国际社会提供质量认证“中国方案”,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认证品牌。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和输出,扩大在相关国际组织中的影响力,提升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能力。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相应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完善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提升协作层次,加强政策衔接、规划引导和工作协调,健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机制,提高协作效率。
(二十五)加强综合保障。清理涉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快制定检验检测管理条例、修订认证认可条例,推动合格评定立法进程。加强质量认证学科教育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重点产业、高新领域质量认证紧缺人才,健全认证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完善质量认证统计分析机制,加大对质量认证信息共享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财政支持。
(二十六)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弘扬质量文化,传播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普及质量认证知识,推广获得质量认证的产品,合理引导生产消费,增强市场信心,激发质量提升动能,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弘扬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
(二十七)加强督促落实。推动各级政府将质量认证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确保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强化督促检查,抓好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努力建设质量强国。
国务院
2018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容解读
总体要求
2018年1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强化全面质量管理,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要求,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和质量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推动广大企业和全社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推动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意见》提出,要坚持统一管理、顶层设计,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激励约束、多元共治的原则。力争通过3-5年努力,使我国质量认证制度趋于完备,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品牌。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完善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要加强综合保障,加快相关立法进程,加强学科教育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统计分析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要加强宣传引导,普及质量认证知识,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要加强督促落实,推动各级政府将质量认证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
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为高质量发展阶段,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如此深刻、系统地强调质量,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去年12月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并提出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创建和完善制度环境。去年9月5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作出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
认证认可是国际通行、社会通用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贸易便利化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其本质属性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向消费者、企业、政府、社会、国际传递信任,可以形象地称为质量管理的“体检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我国经济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市场化、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认证认可所具有的市场化、国际化等突出特点,使得其作用越来越彰显。为了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去年9月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措施,决定由国务院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这份文件已于日前正式印发。 《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认证认可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全面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八个部分27条,提出了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意见》提出,要按照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和质量提升行动总体部署,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力争通过3-5年努力,使我国质量认证制度趋于完备,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品牌。
《意见》明确了六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二是广泛开展质量体系升级行动。三是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创新。四是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五是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六是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 此外,《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综合保障、宣传引导、督促落实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强调各地方、各部门要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
初步安排
《意见》出台后,关键是抓落实。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会同各部门各方面,重点从四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质检总局、认监委作为主责部门,将抓好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着力提高认证供给能力和水平,规范认证行为,提升认证公信力;二是要发挥好政府引导作用,推动各地方、各部门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方案措施,完善政策保障,健全激励机制,强化督促落实;三是要发挥好市场主导作用,认证机构、企业等市场主体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规范认证秩序,形成良性发展局面;四是发挥好社会共治作用,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质量认证的社会认知度,让全社会享受到更多质量认证带来的高质量发展成果。质量认证工作需要社会各方凝聚共识、协同推进,希望媒体朋友们多关心、多支持、多宣传。
具体举措
质检总局在年初刚刚召开了全国质检工作会议,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质检总局确定今年为“质量提升行动年”。上周国家认监委也召开了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大会,提出“质量提升行动年,认证认可在行动”的工作主题。把提升认证认可的供给质量作为主线,结合“质量提升行动年”,计划开展五个方面的质量提升行动。
第一,面向广大企业,开展百万企业认证升级行动。目前我国质量认证有效证书大概170万张左右,涉及企业近60万家。国务院《意见》明确提出,希望更多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大力开展国际通行的质量认证工作做法,助推企业质量提升。所以我们将开展百万企业认证升级行动,特别是以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也就是大家非常熟悉ISO9001,这是国际上最先进的质量管理的方法。他们刚刚进行了升级换版,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大力推动在企业中的应用。现在已经面向百万家企业开设了免费的培训平台,进行免费培训。同时结合ISO9001新版升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去年已经开展起来。针对不同的行业开展特色认证,在ISO9001基本的管理体系要求之外,不同的行业根据行业特点附加上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使得这种管理体系对企业更有实质性帮助作用。我们还要开展分级认证,把ISO9001的管理体系和特色管理体系根据不同企业特色需求,分为不同项目或者不同层面的要求,以满足不同企业的需求。为了使企业更便捷获得认证,我们将探索把各种管理体系认证,甚至和产品体系认证整合,一审多证、合并认证等等,通过多种措施使更多企业在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方面从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第二,面向消费大众,开展高端认证质量惠民行动。目前,我们组织认证机构针对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些消费品,比如马桶盖、电饭锅、空气净化器,开展了高端品质的认证,称之为“优品认证”。现在在市场上可以逐步看到经过“优品认证”的几类产品。还有大家都比较关心的儿童玩具以及清洁认证。这些都跟消费者直接相关,都可以让消费者从中得到实惠。此外,我们经常使用的洗衣机、电冰箱,包括汽车这些跟百姓相关的产品很多都跟安全性有关,所以我们还开展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即加贴CCC标志的认证。你们买商品的时候,加贴了这个标志的产品可靠性会好得多,出了问题都可以追究相关认证机构的连带责任。这些都跟消费者有关系。再比如食品领域我们开展了有机食品认证等高端产品的认证,现在量也相当大,差不多17000张证书,1000家企业。所以你们到市场上买有机食品就可以看是否有有机食品认证的标志,国家认监委网站上还有专门的有机产品认证的相关信息的追溯系统,能够核准它的真假。
还有“三同”产品,我们开展了“三同”产品认证,现在差不多有2600多家企业,1000多个“三同”的产品。所谓“三同”就是同一生产线,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在同一生产线上生产,满足同样的标准要求,从而生产出同样质量的食品、农产品。称之为“三同”,一个重要的保障就是用认证手段。通过对它进行认证,使产品能够长时间的,在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稳定的使这个产品是真正的“三同”产品。 还有一个面向消费者和大家有直接关系的认证,就是关于服务的认证,比如保健、教育、体育、金融等,刚才路上跟我们同事讲,他们说建行的一些营业网点,现在有几千家都获得了服务认证。这些都是和百姓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我们都将加大推动力度,真正解决十九大报告所谈到的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高品质”需要。
第三,面向各区域各行业,开展认证服务地方行业行动。我们一个行业一个的抓,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抓,用认证的手段助推行业和助推地方经济的发展。比如浙江地区开展的“浙江制造”就是用认证的手段来推动。越来越多行业的主管部门,以前用行政的许可项目,现在也转入用第三方国际通行的评价手段,包括铁路产品等等。我们将深入实施质量认证促进工程。鼓励国务院各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出台质量认证促进政策,积极探索推动认证认可在政府监管、社会治理、污染防治、精准扶贫等领域的应用,健全政府、行业、社会多层次采信机制,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
第四,面向国际社会,开展“中国认证,全球认可”行动。认证认可的本质属性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因为其还有国际性的特点,我们通常也把质量认证称为国际贸易的通行证,因为它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国际上在认证认可界都用相同的规则、相同的准则,国际组织制定相同的认证制度,致力于一个标准、一次认证,全球通行。所以为了促进中国的产品“走出去”,也便于国际贸易便利化,我们也将深化“一带一路”认证认可合作机制;加大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力度;积极参与和主动引领认证认可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向国际社会提供认证认可“中国方案”,推动绿色、有机等国内认证制度获得国际互认。
第五,面向问题集中领域,开展“认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认证检测市场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格强制性认证监管,加大对无证出厂、销售、进口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结合质检总局的“质量提升年”的行动,我们将重点开展这五个方面的质量提升活动。
认证情况
质量认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我刚才在开场白中,已经对质量认证的概念、本质属性和功能作用作了介绍,实际上质量认证工作用通俗的话来讲,既是国际贸易的“通行证”,也是市场经济的“信誉证”,因为还有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作用,是信誉的保障,所以它还是质量管理的“体检证”。通过获得这样的认证,使得我们的企业,无论是最终产品还是生产过程,都能检验自身存在哪些不足。所以我们说质量认证有这三个功能。因为它有市场性和国际性,所以我们国家质量认证工作的发展也和国家整体经济发展的进程息息相关。
质量认证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引入我国的,到80、90年代,我国已建立了对家用电器、汽车、食品等众多的产品认证制度和各类管理体系认证制度,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由于管理部门多、职能划分也不够明确,导致认证认可工作政出多门、各自为政,重复认证、重复收费以及运作不规范、增加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等弊端也逐渐显现。特别是针对国内市场和进出口领域分别都有独立的认证体系,让国内外企业无所适从。
2001年,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的最后阶段,还有几个问题需要解决,其中之一就是我国的认证制度问题。当时我国对国内产品和进口产品的认证管理是分开的,而且对某些外国产品还实施了双重认证管理,一些国家对此反映强烈,要求我国对进口产品与国产品实施同一套认证制度,即应按照世贸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将两套认证制度合并。因此,根据“入世”的需要,也为了我国自身管理效能的提升,国务院决定成立质检总局,把以前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成立了质检总局,同时成立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国家认监委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的认证工作。自此我国对进口产品和国内产品在认证制度上实现了“四个统一”,即统一产品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并以此原则建立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认监委成立后,按照既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又适应我国发展需要的原则,着重在统一规范认证认可活动和推动认证认可广泛应用两个方面上下功夫。在统一规范方面,推动认证认可条例的出台;建立了统一管理的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认证制度,包括产品、管理体系、服务等认证;建立了统一的国家认可体系,包括实验室、认证机构和检查机构的认可;还建立了统一的认证人员注册制度;统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以及认证认可的监管体系、国际合作体系等等。在推动应用方面,以服务发展需求为目标,大力推动产品、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的应用,目前已发放各类认证证书170多万张、获证企业近60万家,为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打造质量品牌、便利贸易、保护消费者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