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
教基〔2021〕4号
《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提出的指导意见。由教育部于2021年3月30日印发实施。
出台背景
促进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全面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工作,确保儿童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向小学生活过渡,对其身心健康和终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小学起始年级必须按国家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要求深入做好幼儿园和小学的衔接工作。
  二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紧迫任务。长期以来,受传统文化和学制影响,幼儿园和小学分属不同学段,在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上存在较大差异,两个学段相互分离、互不衔接,很多儿童入学适应面临不同程度的困难,成为基础教育的痛点难点问题。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必须加强统筹协调,切实解决好幼小衔接问题。
  三是规范办学行为的迫切需要。由于社会竞争的加剧,家长普遍感到焦虑,对孩子怀有过高期望。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超前培训,推波助澜;一些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迎合家长。这些不规范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破坏了教育生态,必须加强规范引导,确保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研制过程
我司高度重视文件研制工作,组建由高校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课程专家、基础教育教研员、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参加的专家团队,从理论与实践层面开展研究论证和文件起草工作。
  (一)问卷调研。选取东、中、西五个省份,面向幼儿园、小学和教育行政部门开展了问卷调研,全面了解幼小衔接的现状和问题。
  (二)专题研究。搜集整理其他国家幼小衔接的政策经验和国别案例,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和地方有关幼小衔接的政策规定,总结借鉴有关经验。
  (三)研制文本。多次组织专家召开线上会议和现场研讨会,围绕文件框架和主要内容进行反复研究讨论和修改,形成了文件初稿。
  (四)征求意见。组织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有关专家、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和家长的意见。面向战线征求了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意见,并根据意见建议对文稿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意见全文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
教基〔20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坚持儿童为本。关注儿童发展的连续性,尊重儿童的原有经验和发展差异;关注儿童发展的整体性,帮助儿童做好身心全面准备和适应;关注儿童发展的可持续性,培养有益于儿童终身发展的习惯与能力。
  坚持双向衔接。强化衔接意识,幼儿园与小学协同合作,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促进儿童顺利过渡。
  坚持系统推进。整合多方教育资源,行政、教科研、幼儿园和小学统筹联动,家园校共育,形成合力。
  坚持规范管理。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加大治理力度,纠正和扭转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和小学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做法和行为。
  (三)主要目标
  全面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减缓衔接坡度,帮助儿童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过渡。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及家长的教育观念与教育行为明显转变,幼小协同的有效机制基本建立,科学衔接的教育生态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改变衔接意识薄弱,小学和幼儿园教育分离的状况,建立幼小协同合作机制,为儿童搭建从幼儿园到小学过渡的阶梯,推动双向衔接。
  (二)改变过度重视知识准备,超标教学、超前学习的状况,规范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行为,合理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做好科学衔接。
  (三)改变衔接机制不健全的状况,建立行政推动、教科研支持、教育机构和家长共同参与的机制,整合多方资源,实现有效衔接。
  三、主要举措
  (一)幼儿园做好入学准备教育。幼儿园要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为入学做好基本素质准备,为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要进一步引导教师树立科学衔接的理念,大班下学期要有针对性地帮助幼儿做好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建立对小学生活的积极期待和向往。要防止和纠正把小学的环境、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简单搬到幼儿园的错误做法。
  (二)小学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小学要强化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国家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调整一年级课程安排,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小学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重点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确保课时安排。改革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国家课程主要采取游戏化、生活化、综合化等方式实施,强化儿童的探究性、体验式学习。要切实改变忽视儿童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的现象,坚决纠正超标教学、盲目追赶进度的错误做法。
  (三)建立联合教研制度。各级教研部门要把幼小衔接作为教研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教研计划,推动建立幼小学段互通、内容融合的联合教研制度。教研人员要深入幼儿园和小学,根据实践需要确定研究专题,指导区域教研和园(校)本教研活动,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鼓励学区内小学和幼儿园建立学习共同体,加强教师在儿童发展、课程、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交流,及时解决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四)完善家园校共育机制。幼儿园和小学要把家长作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建立有效的家园校协同沟通机制,引导家长与幼儿园和小学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衔接工作。要及时了解家长在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方面的困惑问题及意见建议,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要求,宣传展示幼小双向衔接的科学理念和做法,帮助家长认识过度强化知识准备、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内容的危害,缓解家长的压力和焦虑,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积极配合幼儿园和小学做好衔接。
  (五)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小学、幼儿园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治理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幼儿园满足需要的地方,小学不得举办学前班。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不得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不得设学前班,幼儿园出现大班幼儿流失的情况,应及时了解原因和去向,并向当地教育部门报告。教育部门应根据有关线索,对接收学前儿童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对办学行为严重违规的幼儿园和小学,追究校长、园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四、进度安排
  (一)精心部署,试点先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推进幼儿园入学准备和小学入学适应教育,制订推进幼小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遴选实验区和试点园(校),实验区制订具体实施方案,2021年5月底前完成。地方各级教研部门建立联合教研制度,先行组织开展教师培训。试点园(校)建立深度合作机制,试点园探索实施入学准备活动,试点校同步研究入学适应活动,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
  (二)总结经验,全面铺开。在研究分析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成效,梳理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各省(区、市)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建立幼小协同的合作机制,加强在课程、教学、管理和教研等方面的研究合作。
  (三)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在系统总结本地区实践经验成果基础上,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幼小衔接政策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幼儿园和小学深度合作,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健全联合教研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教师在幼小衔接实践中的困惑问题,2023年底前完成。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幼小衔接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幼小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研究制订本地幼小科学衔接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把幼小衔接工作纳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统筹各方资源,提供经费支持,确保幼小衔接工作取得实效。
  (二)设立幼小衔接实验区。各省(区、市)要以县(区)为单位确立一批幼小衔接实验区,遴选确定一批试点小学和幼儿园,先行试点,分层推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省级专家组,遴选具有儿童发展研究基础、幼儿园教育改革和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经验的专家,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具体试点方案,对试点幼儿园和小学提供专业指导。
  (三)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专业资源,发挥教研部门和专家在指导教育教学实践、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幼小衔接科学研究。健全科学的评价机制,将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纳入幼儿园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学校评优评先和教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宣传科学做好幼小衔接的重要意义和有效途径,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树立科学导向,引导家长自觉抵制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支持和参与幼小衔接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
教育部
2021年3月30日
内容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要求,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推进幼儿园与小学衔接工作。
  《指导意见》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幼儿园和小学教育分离、衔接意识薄弱、过度重视知识准备、衔接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重要举措。主要包括:国家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调整一年级课程安排,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强化小幼协同,通过实施幼儿园入学准备和小学入学适应教育,为儿童搭建从幼儿园到小学过渡的阶梯,帮助儿童顺利实现幼小过渡。通过建立联合教研制度、完善共育机制、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强化科学导向,形成良好教育生态,推动科学衔接、有效衔接。
  《指导意见》强调,幼小衔接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幼小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研究制订本地幼小科学衔接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把幼小衔接工作纳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完善政策举措,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幼小衔接工作取得实效。要推动幼儿园和小学深度合作,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教师在幼小衔接实践中的困惑问题。要健全科学的评价机制,将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纳入幼儿园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专业资源,加强幼小衔接科学研究。《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区、市)要以县(区)为单位确立一批幼小衔接实验区,遴选确定一批试点小学和幼儿园,先行试点,分层推进。2021年秋季学期启动幼小衔接试点,2022年秋季学期全面铺开。
  附件《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以下简称《入学准备指导要点》)和《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以下简称《入学适应指导要点》)分别对幼儿园的入学准备教育和小学的入学适应教育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指导。《入学准备指导要点》强调,入学准备教育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渗透于幼儿园三年保育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同时,也要根据大班幼儿即将进入小学的特殊需要,围绕社会交往、自我调控、规则意识、专注坚持等进入小学所需的关键素质,实施有针对性的入学准备教育。入学准备教育应注重身心准备、生活准备、社会准备和学习准备等方面的有机融合,不应片面追求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准备,更不应用小学知识技能的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替代全面准备。《入学适应指导要点》要求,小学要强化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小学一年级上学期作为幼小衔接适应期,实施与幼儿园相衔接的入学适应教育,合理安排一年级课程内容,改革教育教学方式,强化以儿童为主体的探究性、体验式学习,为每个儿童搭建成长适应的阶梯,帮助儿童逐步适应从游戏活动为主向课堂教学为主的转变。
最新修订时间:2021-04-13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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