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为深入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海洋伏季休渔监管,维护海洋伏季休渔秩序,切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印发的通知。
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要落实六项工作要点。开展源头排查管理,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督促应休渔渔船返港休渔。做细渔船日常监控,加强港口码头巡查和坞修渔船管理,掌握船舶和码头港口动态,加强钓具作业渔船等不休渔渔船的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常态巡逻检查,加大重点港口和海域巡查力度,加强进出港通道管控,加强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线外海域常态巡航。开展集中执法整治,建立形势分析制度,适情组织专项行动,加强长江口禁捕管理区内及周边海域巡查,集中组织封港清船行动。加强专项(特许)捕捞监管,落实各项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管。开展涉渔犯罪专案打击,紧盯热点区域和重点渔船渔民,加强基础信息摸排和情报信息搜集研判。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和关键,强化伏季休渔执法监管工作统筹协调,构建同向发力、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要强化执法调度,三部门将组成联合工作组适时赴重点地区开展集中调研,对重大疑难案件,挂牌督办、靠前指导;要深化部门协作,共享基础数据,强化工作会商、情况通报、执法协作、案件协办,畅通案件行刑衔接和移交通道,移送案件一律按规定受理;要积极宣传引导,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要落实情况报告,建立专项行动月报制度;要严格疫情防控,杜绝疫情从海上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