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决定,是
教育部于2003年7月3日发布的关于“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文件。
2003年7月3日,
教育部印发《关于颁发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审工作业已完成,按照我部《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经本届奖励委员会审核通过,共有406项成果获得第三届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47项,二等奖124项,三等奖234项。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开展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是为了鼓励广大教师深入开展科学研究,促进
学科建设和
人才培养,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服务。各地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
高等学校,应认真总结组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经验,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求真务实,进一步推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先进文化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