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市不征是秦儒家学派主张实行农业单一税制,对关市、山林、泽梁等不予征税的财政思想。《孟子·公孙丑上》说:“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则天下之商皆悦而愿藏于其市矣。关讥而不征,则天下之旅皆悦而愿出于其路矣”。意即对市场上市宅给商客存放货物不征税,对长久积压卖不出去的货物予以收购。市场关口路卡也只缉查行旅而不征关税。《荀子·王制》也说:“田野什一,关市讥而不征。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而不税。相地而衰政,理道之远近而致贡”。先秦各学派除墨家赞成征收关市、山林、泽梁之税外,一般都不主张对关市、山泽征税。其中儒家坚持农业单一税制,其他各家在理论上同意不征关市山泽之税,把事实上对山林关市之征看作暂时的措施。
秦汉时代,农业单一税仍被思想家们公推为理想的税制,非农业的课税收入也仍被看作不合理的权宜之计。后随封建经济的发展及人们对于工商态度的转变,终于将工出器具、商通货财也看成与农出粟米麻丝一样,同为租税的来源。但后世提倡“关市不征”者仍不乏其人。南宋叶适虽对不少经济问题有较卓越或较实事求是的见解,但在这一问题上却未能超出儒家农业单一税的窠臼,主张以农业的夏秋二税为正常的税制,“国以二税为常赋”(《水心别集》卷十一,《折帛》),认为如果国家支出有“常数”,“减兵费”,“治官之冗滥” (同上书卷九,《廷对》),仅农业二税收入即足以使财政绰有余裕。明代邱浚也坚持“任土作贡,分田定税”、“关市不征”等传统征税原则,主张“田赋之入,止于米粟”,并须按距离远近规定轻重精细的差别,后代不加区别地征课都非“天下之常制”(《大学衍义补》卷二二,《贡赋之常》)。不过邱浚虽拥护“关市不征”的传统观念,但对渔课、竹木等山泽之征却并不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