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任全国妇联政策研究室主任。1986年到1993年任全国妇联第五、第六届常委、书记处书记,兼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起草小组副组长,联合国
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筹委会宣动委副主任、顾问、
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副会长、中华体育总会副主席、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委员、
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首都女新闻工作者协会名誉会长、
中国妇女报刊协会名誉会长、中国女性人才学会顾问等。
曾获全国及
河南省好新闻奖、河南省优秀报告文学奖。1984年当选为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获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