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炯之
关炯之
湖北汉阳(今武汉市汉阳区)人,名炯,字炯之,以字行。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授同知,任上海道洋务翻译。1904年起,任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谳员。1905年审理“大闹会审公廨”案(亦称“黎黄氏案”),不顾外国陪审员干涉,认定中国人无罪,名震上海。1907年任江苏通州知州。1913年审理“宋教仁案”,使宋案大白于天下。1925年上海“五卅惨案”中,批驳工部局巡捕房指控,释放爱国学生。1933年创办上海佛教慈幼院,任院长。抗战爆发后任上海慈善团体联合救济会常务理事。上海沦为孤岛后,坚拒出任伪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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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18-06-04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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