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祖尧爵士,CBE,JP(Sir Cho-Yiu Kwan,1907年7月10日-1971年12月7日),香港律师及政治家,关祖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1948年参与创立
香港房屋协会,后任
香港中文大学筹备委员会主席及首任校董会主席;另外在五、六、七十年代先后任市政局、立法局及行政局非官守议员,晚年又任行政局首席华人非官守议员,惟于1971年12月7日早上在行政局举行会议期间心脏病病发猝死,终年64岁。
关祖尧祖籍广东开平,1907年7月10日生于
香港,父亲名关奕周(音译)。关祖尧早年曾居澳门,后来返港入读
拔萃男书院,毕业后前赴英国
伦敦大学学院,其后取得法律荣誉学位毕业。毕业后关祖尧曾短暂在英国的律师事务所工作,1931年5月在英国取得执业律师资格,同年又在香港取得执业律师资格。关祖尧与
简悦强爵士同为拔萃男书院及伦敦大学校友,早于1930年代已经认识,两人后来亦一同在立法局与行政局供职。
返港后关祖尧的事业得到很大的发展,他生前为关祖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另外又担任
恒生银行、香港钢管公司、银联保险公司及工商日报等等的董事。
在1941年12月日本入侵香港时,关祖尧曾一度获港府委为粮食统制处粮仓主任,但香港不久以后就宣告沦陷。及至1945年
香港重光后,他获以海军中将
夏悫爵士为首的临时军政府任命为军事法庭副庭长,专门审讯日本战犯。1946年5月1日港督
杨慕琦爵士复任,民政恢复,关祖尧遂改任巡理府首席裁判司。在1946年12月,他受委为非官守太平绅士,后来于1950年至1951年担任香港律师会主席。
战后的关祖尧已经热心参与社会事务,他在1948年获委任为华人法律与习俗委员会、以及租务法庭委员会委员。同年,他还有份参与创立香港房屋协会。其后,关祖尧亦曾任过
香港社会服务联会1950年度理事、公务员叙用委员会委员、华人庙宇委员会委员、华人慈善基金委员会委员、1959年公务员薪俸调查委员会委员、1960年陪审员名单审订委员会委员等等。自1951年至1966年,他亦曾获港府委任为民众安全服务队副处长(行政),此外亦曾任民安队设施委员会主席。
自1956年至1961年,关祖尧获委到市政局出任非官守议员;后自1959年7月至1966年6月出任立法局非官守议员,任内关注有关华人婚姻及继承权的法律,此外亦关注过香港电话服务的质素问题。为答谢其对社会事务的贡献,他在1959年获授OBE勋衔。
在1961年5月,关祖尧获港督委任为行政局非官守议员,后在1966年5月取代
利铭泽成为行政局首席华人非官守议员。在行政局供职期间,关祖尧曾身兼多项公职,当中包括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及赌博政策委员会等的主席,另外又任葛量洪奖学金委员会、禁毒咨询委员会和香港盲人辅导会等等的委员。关祖尧亦曾经出任房协副主席以及获委为保良局永远总理。
至于在教育方面,关祖尧曾是
香港大学、协恩中学及拔萃男书院的校董。在1961年6月,关祖尧连同利铭泽、富尔敦勋爵及
郑栋材等人获港督柏立基爵士委任到香港中文大学筹备委员会,并由关祖尧出任主席,为中大创校进行筹备工作。期间,他曾代表中大校方,成功与政府达成协议,在马料水拨地273亩,以作为中大校址。中文大学在1963年正式成立后,关祖尧更获推举为首任校董会主席,并一直续任至其在1971年逝世为止。在1964年,关祖尧获中文大学颁授荣誉法学博士学位,成为首批获中大颁授荣誉博士学位的人士之一,以特别答谢他对中大创校所作的贡献。
在经济方面,作为行政局首席华人非官守议员,关祖尧亦曾在1967年至1969年连续三年,以团长身份代表香港出席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会议。关祖尧热心社会事务,使他在1965年再度授勋,获得CBE勋衔;及至1969年元旦,他更获英廷宣告封为爵士,他后于同年3月31日偕夫人到伦敦白金汉宫亲身接受英女皇伊利沙伯二世授勋。
J.P. (1946年12月) O.B.E. (1959年) C.B.E. (1965年) Kt. (1969年女皇元旦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