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兴义市委、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兴义市人民
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兴发[2010]24号)文件精神,设置兴义市国土资源局。兴义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市国土资源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兴义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
(一)履行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职责。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和国土资源要素市场分析,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履行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测绘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土整治和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负责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对市以下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三)履行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职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地质环境、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基础测绘、测绘行业发展等专项规划。承办报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规划的审核工作。
(四)履行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的职责。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贯彻执行国家地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国家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承担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负责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和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履行全市耕地保护的职责,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贯彻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的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工作,承担报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履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职责。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交易、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贯彻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收购储备等行为的有关规定。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的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实施地价监管。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及乡(镇、街道办)村用地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七)履行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职责。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测绘市场,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八)履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职责。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矿山督查和采矿业的统计工作。
(九)履行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负责矿业权价款评估、处置和结果备案。负责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储量登记和统计。管理矿床工业指标和全市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和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
(十)履行地质环境保护职责。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一)履行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职责。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二)履行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资金使用的职责。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做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
(十三)履行全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全市基础测绘和地籍测绘工作,负责测绘行业的管理、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和地图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负责管理国家基础测绘成果,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的保护。管理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工作,审核发布重要地理信息。编制行政区域界线标准样图。监督国家测绘基准、测量控制系统的使用。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十四)组织开展有关土地、矿产和测绘工作的宣传、教育、科技推广及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和文化建设。
(十五)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股级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奖惩、培训、管理、协调等工作。
内设机构
(一)兴义市国土资源局文秘股。
组织协调本局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政务信息等工作的正常运转、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工作。
(二)兴义市国土资源局财务股。
贯彻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有关法定规费、价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使用的财务监督管理与核算。管理上级划拨的各项资金及其他有关资金、基金。编制、申报土地、矿产和测绘工作的各项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本系统财务及劳动工资发放工作。对各所(分局)财务进行监督指导。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
(三)兴义市国土资源局人事宣教股。
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拟订国土资源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承办直属事业单位有关技术职称申报工作。开展有关土地、矿产和测绘工作的宣传、教育、科技推广及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 四 )兴义市国土资源局规划股。
贯彻执行耕地特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及监督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有关制度落实情况。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地质勘查与矿产开发、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基础测绘等有关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乡级土地利用、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承办报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规划的审核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国土资源区域、城乡统筹协调、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 五 )兴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股。
贯彻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街道办事处、 村用地管理办法。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用地的管理工作。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土地交易、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督管理地价,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和监管土地市场。
(六)兴义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管理股。
承担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办需经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重点建设项目征地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后的监督管理。
( 七)兴义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股。
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城乡地籍、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和动态监测工作。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审核土地登记机构资质。负责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和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负责地籍信息系统的建设,提供社会查询服务。土地他项权利办理。
(八)兴义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管理股。
组织实施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调处采矿权矿界纠纷。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和采矿权市场。负责矿山督查和采矿业的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地质勘查工作标准和规程、规范。调处探矿权权属纠纷。承担组织实施战略性地质勘查和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活动及探矿权市场。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和统计等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负责矿床工业指标和全市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承担国家矿产地管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综合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和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的接警、灾情分析、应急方案拟订及上报工作。管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地质灾害治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负责制定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古生物化石产地和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的划定与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地质遗迹和地质公园的保护、矿山环境治理、地质灾害经费申报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指导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组织检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监督管理矿泉水、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
(九)兴义市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股。
初审上报测绘单位、测绘人员资格。监督管理测绘市场、地理信息市场和地图市场。监督执行国家测绘技术规范和质量管理规定。负责测绘成果资料汇交及其保密的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地图编制出版工作,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审核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个人在市内的测绘事项。组织管理和保护测绘标志。组织编制全市测绘项目计划。组织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等测绘项目的实施。管理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管理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测绘成果。编制行政区域界线标准样图。
(十 )兴义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股(执法监察大队)。
组织起草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推进国土资源行业依法行政。负责局发文件的涉法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做好法制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受理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组织查处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案件,依据授权对违法行为直接作出处理决定。组织并督促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