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客家山歌
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兴宁客家山歌源远流长,是一种原生态的客家文化,宝贵的文化遗产。兴宁客家山歌最先是民众中间口头创作,口头传唱的口头文学。现查有文字记载最早的兴宁客家山歌明代兴宁石马镇何南凤(1588年—1651年)创作的《十哀兮》。其次是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兴宁罗浮镇岩前村刘建楷所创作的120首山歌。民国十七年(1928年)兴宁县成立了“客家歌谣研究会”。 1930年至1935年间,兴宁民间老艺人朱满在神光山下办起“忠义堂”,培养出24名可以出口成歌、对答如流、到处传唱的山歌手。梅州90山歌节后,兴宁有4人评为山歌大师,6人评为山歌师。
兴宁客家山歌唱腔多而富特色。据调查,兴宁客家山歌唱腔有14种。其中水口山歌、罗岗山歌、石马山歌和罗浮山歌较为有名,流传整个客家地区。兴宁客家山歌艺术表现手法丰富,具有很强的文学艺术性。它不但继承了《诗经》赋、比、兴的手法,而且创造了比喻、隐喻、双关、对比、想象、夸张、拟人、打景等8大类手法。其表现手法主要有:道情歌、尾驳尾山歌、叠字歌、逞歌、猜歌、虚玄歌、讽刺歌、骂歌、古怪歌、耍歌、哭歌、数字歌、中药名歌、古今传奇歌等。兴宁客家山歌内容丰富,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和强烈的人民性。按山歌内容可分为:劳动歌、时政歌、仪式歌、情歌、生活歌、历史传说歌、儿歌和杂歌8大类。
兴宁是百万人口大县,久负盛名的山歌之乡。兴宁山歌数量多、山歌故事多和山歌手多已成为典型。
2011年04月30日,被梅州市人民政府列入梅州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最新修订时间:2021-04-05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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