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1年(1932)3月,取消哲里木盟(今通辽市)的名称及建置,设兴安三分省,科尔沁右翼中旗隶属于兴安南分省。7月,废弃盟、旗王公制度,改旗札萨克为旗长,并逐步推行省、旗、努图克、嘎查、艾里的行政建制。伪满洲国将科尔沁右翼中旗更名西科中旗,伪旗公署驻代钦塔拉王府,属伪兴安南分省。民国23年(1934)12月,伪满洲国政权将伪兴安总署升格为蒙政部,兴安南分省升格为兴安南省,今旗境隶属于伪满洲国蒙政部兴安南省。民国32年(1943)10月,伪满洲国蒙政部改称兴安总省,兴安南省被撤销,改设兴安南地区,西科中旗隶属于伪满洲国兴安总省兴安南地区行署管辖。
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
科尔沁右翼后旗、
通辽县、科尔沁左翼前旗、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上原属民国辽宁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