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屯垦区,旧地名,为民国时期为
东北政务委员会自设的省级特别区,
中华民国政府未正式承认该省级行政区的存在。
1929年11月,兴安屯垦区成立,由裁余之炮兵军徒手兵组成兴安屯垦军,并招募东北及华北灾民前往。
兴安屯垦区,旧地名,为民国时期为
东北政务委员会自设的省级特别区,
中华民国政府未正式承认该省级行政区的存在。
1929年11月,兴安屯垦区成立,由裁余之炮兵军徒手兵组成兴安屯垦军,并招募东北及华北灾民前往。
兴安屯垦区辖有洮安县与索伦设治局之地,并包括两县附近之札萨克图旗、镇国公旗、图什孛图旗、扎赉特旗等区域。屯垦督办公署督办邹作华,驻洮安;
东北易帜后,由高仁绂代理屯垦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