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镇,隶属于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地处
藁城区东部,东与
晋州市搭界,东南与
常安镇毗邻,南与
梅花镇接壤,西与廉州镇为邻,北隔滹沱河与无极县相望,区域面积64.79平方千米。
建置沿革
明代时期,属郑公社。
清代时期,归郭东营。
民国初期,属藁城县二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4月,属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一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1月,藁城恢复原建制,归藁城县一区。
1949年10月后,属藁城县一区。
1953年7月,始设兴安镇(区辖镇)。
1956年6月,撤区并乡,设兴安乡。
1958年8月,实行“政社合一”体制,成立东风公社;同年11月改称兴安公社。
1961年5月,缩小乡镇规模,仍设兴安公社。
1984年1月,公社改乡镇建制,改设兴安乡。
1994年,兴安乡改镇。
1996年1月,张村乡并入。
行政区划
2011年末,兴安镇下辖19个行政村:兴安、贾村、正公、武家庄、陈村、赵家庄、苍德、织锦、张村北街、张村中街、张村南街、留章、南董家庄、冯村、冯马村、角中、东里村、西里村、冯白露。
截至2020年6月,兴安镇下辖19个社区:兴安社区、贾村社区、正公社区、武家庄社区、陈村社区、苍德社区、织锦社区、角中社区、南董家庄社区、赵家庄社区、张村北街社区、张村中街社区、张村南街社区、冯白露社区、东里村社区、留章社区、冯村社区、西里村社区、冯马村社区。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兴安镇地处
藁城区东部,东与
晋州市搭界,东南与
常安镇毗邻,南与
梅花镇接壤,西与廉州镇为邻,北隔滹沱河与无极县相望,区域面积64.79平方千米。
自然资源
兴安镇有耕地面积6.15万亩,人均1.2亩,全部为水浇地。
水文
兴安镇境域有滹沱河、石津干渠流经。
人口
2011年末,兴安镇总人口53201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629人,城镇化率1.18%。另有流动人口5074人。总人口中,男性26740人,占50.26%;女性26461人,占49.74%;14岁以下7676人,占14.43%;15—64岁41042人,占77.15%;65岁以上4483人,占8.42%。总人口均为汉族。2011年,人口出生率13.7‰,人口死亡率6.75‰,人口自然增长率6.95‰。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819人。
2017年末,兴安镇常住人口为54861人。
截至2018年末,兴安镇户籍人口有57280人。
经济
综述
1997年,兴安镇工农业
总产值4.7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446元。
1998年,兴安镇工农业总产值2.60亿元,农民人均
纯收入3466元。
1999年,兴安镇工农业总产值3.8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500元。
2000年,兴安镇工农业总产值3.8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561元。
2001年,兴安镇工农业总产值4.68亿元,农民
人均纯收入3668元。
2011年,兴安镇财政总收入3157万元,比上年增长28.8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011万元,比上年增长10.13%。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355.29万元,增值税1400万元,企业所得税280万元。人均财政收入593.41元,比上年增长25.21%。农民人均纯收入9729元。
2018年,兴安镇有工业企业280个,其中规模以上34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6个。
农业
2011年,兴安镇农业总产值9.8亿元。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2.9万吨,其中小麦1.5万吨,玉米1.4万吨。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5.5万亩,产量30.1万吨,主要品种有圆白菜、西红柿、菠菜、平菇、马铃薯、芹菜、油菜、韭菜、黄瓜、大葱、蒜、豆类等,其中圆白菜4.2万吨,西红柿1.1万吨,菠菜3.06万吨,平菇0.18万吨,马铃薯1万吨、芹菜2.36万吨、油菜3.07万吨、韭菜1.25万吨、黄瓜1.33万吨、大葱1.5万吨、蒜2.06万吨、豆类2.12万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家禽为主。2011年末,生猪存栏2.31万头,出栏2.6万头;牛存栏0.68万头,出栏0.35万头;羊存栏2.26万头;家禽饲养量76.55万羽。2011年,猪肉1976吨。
截至2011年末,兴安镇累计造林1.62万亩,其中当年新增防护林1844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97.29万株,林木覆盖率29.79%,活立木蓄积量48.6万立方米。2011年,水果种植面积9423亩,产量22372吨,主要品种有苹果、梨、葡萄、枣等,其中苹果6794吨、梨13056吨、葡萄2310吨、枣208吨。2011年,大型农业机械263台(辆)。
工业
2011年末,兴安镇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投入189563万元。2011年,生产总值59.61亿元,比上年增长0.43%。工业企业89家,职工5358人,实现工业增加值15.18亿元。固定资产投入6.6亿元,比上年增长3.9%。税收2610.2万元,比上年增长29.86%。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兴安镇有幼儿园6所,在园幼儿1410人,专任教师77人;小学8所,在校生2039人,专任教师16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2所,在校生700人,专任教师107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兴安镇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926万元,比上年增长19%。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65%,比上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
文化事业
2011年末,兴安镇有镇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19个,各类文化专业户2户,各类图书室19个。
医疗卫生
2011年末,兴安镇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1个,村卫生室19个;病床30张,每千人拥有病床0.5张;固定资产总值124万元。专业卫生人员33人,其中执业医师6人,执业助理医师7人,注册护士9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95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9%。
体育事业
2011年末,兴安镇有学校体育场11个。8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19%。
社会保障
2011年,兴安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4户,人数24人,支出7.9万元,比上年增长0.05%;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66户,人数1054人,支出155.31万元,比上年增长86%,比上年增长77%。农村五保供养124人,支出45.21万元;集中供养率69%,比上年增长14%;农村临时救济314人次,支出6.25万元;农村医疗救助161人次,支出23.53万元;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173人次,支出5.865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90人,抚恤事业费支出37.88万元;其中烈属46人,复员军人89人,参战军人20人,伤残军人34人,60岁以上退役士兵301人;社会福利费16.08万元,比上年增长54%。五项社会保险(不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302.81万元;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6955人,参保率98.15%。
交通
兴安镇有石黄高速、307国道、234省道等经过境内。
历史文化
兴安镇因镇人民政府驻兴安村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