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出《军争》篇。战争是敌对双方你死我活的搏斗,以消灭敌方为宗旨,尔虞我诈是战争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也是战争的本质特点之一。但西周时期,出于维护宗法制度和天子地位的需要,奉行“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汉书・艺文志》)的军礼,诡诈用兵受到很大束缚,“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哀怜伤病,“成列而鼓”等陈腐的“仁义道德”观念盛行。春秋时期,西周礼乐文明逐渐崩坏,上述迂腐观念也被冲破,晋国大夫狐偃即言:“战阵之间,不厌诈伪。”(《韩非子・难一》)《孙子》则冲破旧观念的禁锢,明确提出“兵者,诡道也”(《孙子・计》),恢复了诡道在战争活动中的基础地位;“兵以诈立”一语,则突显了诡诈作为作战指导原则核心的本来面目。该书强调,为达到“攻其无备,出其不意”的目的,可以广泛采取虚实转化、奇正相生、示形误敌等种种方法,充分利用战争中充满盖然性而较少准确性的特点,施展用兵者的智慧和机变。自诡诈用兵的原则确立后,古代兵学的发展被引入正轨。后世兵家循此思路设计出数不胜数的奇谋妙计,《唐太宗李卫公问对》甚至说,兵法“千章万句,不出乎多方以误之一语而已”,足见评价之高。同时,推崇“仁义”之兵的儒家则对其倍加非议贬损。如宋人高似孙认为“兵流于毒,始于孙武乎?武称雄于言兵,往往舍正而言奇,背信而依诈”(陈振孙《
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二);有人得出“仁义者兵之本也,诈力者兵之末也”(李觏《_江集》卷十七)的结论;还有人对《孙子》观点、语句进行儒化改造,用“仁义”取代“诡诈”在战争原则中的核心地位,可见双方在此问题上的根本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