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4年曾将人民武装部改称兵役局。其职责是:进行
预备役士兵的登记、统计、拟制作战时的
动员计划,负责
预备役军官的登记、统计、管理和战时动员;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完成征集新兵任务;负责组织和训练
民兵,维护
社会治安,参加工农业生产。1958年起又改称
人民武装部。
德国:为提高预备役人员的动员速度,德国规定,一类预备役人员在退伍后1周内必须到指定的兵役局报到,预备役人员的住址和职业如有变化,均需在1周内通知兵役局。
委内瑞拉:根据该国兵役法规定,凡年满18-50岁身体健康的公民,必须依法在兵役局注册登记服兵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