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廉
汉语词语
养廉,读音为yǎng lián,汉语词语,意思是培养并保持廉洁的美德。
解释
1、培养并保持廉洁的美德。
2、清官员于正俸外加给的一种收入。
出处
唐 司空图 《
太尉琅琊王公河中生祠碑
》:“均能劝勇,俭足养廉。”
宋 周煇 《清波别志》卷上:“圭田,养廉也。凡在职,皆当以廉责之。”
《宋史·职官志十二》:“诸路职官,各有
职田
,所以养廉也。”
《金史·忠义传二·从坦》:“若实给俸粟之半,少足养廉,则可责其効力。”
清朝官俸很低,一品大员年俸银一百八十两、禄米九十石,七品知县年俸银四十五两、禄米二十二石,武官所得更少。实际上地方官私取田赋耗羡,武职分扣兵丁名粮,收入甚多。在朝廷和老百姓中影响十分恶劣。
雍正
二年(1724),山西巡抚
诺岷
奏准,提取本省
耗羡
为官员
养廉银
,以后各省陆续仿行;五年,又给八旗官员养廉银。乾隆元年(1736),佐杂各官给养廉银,将所扣兵饷,挑补实额。;四十七年,绿营武职比照文官例给养廉银。文武官员养廉银皆按职务、等级,分别不同数目发给。
养廉之数,各省不同,总督每年从一万三千两至二万两,知县从四百两至两千两不等。
参考资料
养廉
.汉典网.
养廉
.百度汉语.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04 20:30
条目作者
小编
资深百科编辑
目录
概述
解释
出处
参考资料
Copyright©2024
闽ICP备20240729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