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营行为
经济领域术语
兼营行为,是指生产经营活动既存在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也存在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销售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行为。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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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1-11-20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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