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亦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总队,为正师级单位,设
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监督部四个部门,共辖12个支队、1个教导大队、1个总队医院,3个特勤大队,114个大队(科),117个中队。此外,全区还有公安专职消防支队1个(大兴安岭森林公安消防支队)、企事业专职消防队85个、政府专职消防队42个。
内蒙古自治区内接八省、外邻两国、横跨三北,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南北距离1700多公里,东西直线距离2500多公里,边境线长达4200多公里,总人口2378万人。
近几年,内蒙古消防总队在部局党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迎着困难上,跟着问题走,立足打赢练,围绕基层基础干,咬住两个稳定不放松”的工作思路,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实现了质的飞跃,全区连续十年未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为内蒙古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