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政府机构组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在首都北京的办事机构。成立于1949年3月,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驻京办事处在政务联络、信息传递、经济协作、维护稳定和接待服务等方面,为内蒙古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许多贡献。
主要职责
1、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授权,代表内蒙古向中央国家机关以及北京市党政机关请示汇报或联系工作。
2、加强与北京各部门、企业间的联系。大力开展横向经济技术协作。为我区引进项目、资金、技术、人才、设备和先进管理经验,吸引更多的外商前来投资办企业牵线搭桥,为有条件走向国外市场的我区企业寻找境外的合作伙伴,做好外引内联工作。
3、根据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需要,广泛搜集政务、经济、科技等信息,特别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方面的新措施、新政策、新经验等。为自治区领导决策和工作提供依据。
4、大力宣传内蒙古,介绍内蒙古的资源优势、沿边优势和优惠政策,大力提高内蒙古在国内外的知名度。积极协助推销自治区的产品,参与国际、国内市场大循环。
5、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工作,热情周到地为自治区领导赴京开展公务活动提供服务。
6、搞好驻京各盟市、区直各单位办事机构的协调、服务和党务管理工作。定期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协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7、做好自治区赴京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
8、承办自治区交办的其他事宜,完成北京市和国管局指派的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内蒙古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内设4个处:
(一)办公室
负责办事处机关政治学习及内部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党务及共青团工作,负责人事、财务、会务、文秘、机要、档案、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安全保卫、卫生防疫、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经济联络处
承担经济协作任务,为自治区招商引资提供牵线搭桥服务,负责与国家机关各部委、北京市及自治区各盟市厅局、全国各省市驻京办事处和区内各驻京联络处的经济业务部门建立密切的联系,负责在京的内蒙古籍老同志的联系联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信息处
承担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传递任务,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北京市、各省区市驻京办事处和自治区各驻京联络处建立多层次的信息网络,广泛收集、整理、传递国内外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信息,参加中央各部委、北京市各有关部门举办的信息发布会,做好信息资料的使用、管理、归档工作,建立信息资料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接待处
承担办事处各项接待任务,负责自治区五大班子人员来京后的食宿安排和省级领导的接送站及服务的综合协调,负责自治区领导同志和重要宾客赴京中转或返程的机、车票订购,负责车辆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人员编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25个,工勤人员编制10个。领导职数为正厅2个、副厅4个,副视员1个。实际在岗人员干部22人、其中正厅1人、副厅5人、正处4人、副处5人、调研员1人、副调研员1人、主任科员3人,借调2人;工勤人员13人,其中正式工7人、聘用人员6人、共35人。
现任领导
主任:高建华
副主任:锡林花(试用期一年)。
副主任:安利兵(兼职,试用期一年)
副主任:师建国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08 18:22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