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3年10月,前身是昭乌达盟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2号。全院现有人员243人。在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90%,硕士33人,占15%。
法院简介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3年10月,前身是昭乌达盟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2号。全院现有人员243人。其中在编干警226人,少数民族干警97人。在正式在编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占90%,硕士33人,占15%,法院队伍呈现专业化、知识化特点。
机构设置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与行政庭合署办公)、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政治部、监察室、办公室(下设宣传科)、司法装备管理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司法辅助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下设统计科)、法警支队等20个部门。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院长:梁建武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崔藐夷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王英杰
党组成员、副院长:苗润生
法院建设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坚持以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为重点,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一直处于全区前列。在强化职能作用方面,狠抓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在收案数逐年上升的情况下,仍保持良好的审判执行绩效考核成绩;在强化为民意识方面,全力提高司法亲和力,推行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各类群体性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树立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构建“无断层对接,全方位延伸,常态化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新格局;在队伍建设方面,强化法官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形象;在基层基础建设方面,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狠抓审判管理、全面提升审判质效。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公正高效办案、文明规范司法、热情周到服务,为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深化改革,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所获荣誉
自2010年以来,连续4年获得全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绩效考核第一名。执行局和刑一庭先后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涌现出十八大代表、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李红艳等先进典型。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地理位置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3 15:25
目录
概述
法院简介
机构设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