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是内蒙古自治运动的领导机关。1945年11月25日由内蒙古各盟旗代表在张家口召开的会议上正式成立。
乌兰夫担任执行委员会主席兼军事部长。该会吸收了
内蒙古各地区各阶层的人士参加,既是具有广泛群众性的统一战线组织,也是具有临时政府性质的革命组织。曾妥善地解散了“内蒙古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促使
东蒙古自治政府自动取消,及时制止了民族分裂的倾向,把内蒙古的自治运动统一起来。该会在内蒙各盟、旗建有分会和支会,并建立了统一的人民目卫军。1947年4月,在
乌兰浩特召开的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上宣告
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选举
乌兰夫、
哈丰阿为自治政府正副主席。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遂宣告解散。
1945年11月8日,晋察冀中央局致电中共中央:“中央并冀察:我们讨论了中央关于内蒙工作指示后,决定内蒙的政权,先民选成立察盟、锡盟两自治政府,受察哈尔省领导,并成立一个群众团体,名为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带有政府的咨询性质。由自治运动联合会办学校,联络各盟旗,团结王公、
喇嘛与知识分子,准备将来成立内蒙自治政府。”
1945年11月10日,中共中央书记处电告晋察冀中央局并告晋绥分局贺、李:“关于内蒙工作,同意你们先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宣布纲领,发动广大蒙民,准备将来建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方针。”(贺即贺龙,李即李井泉,内蒙均应为内蒙古)
1945年10月27日,乌兰夫由
苏尼特右旗温都尔庙回到张家口,向晋察冀中央局汇报了解决“内蒙古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问题的经过和主要情况。晋察冀中央局将乌兰夫的汇报转报了党中央,并建议乌兰夫留在张家口,在晋察冀中央局领导下,统一负责内蒙古蒙民(民族)工作。此期间,晋察冀中央局同乌兰夫一起又多次研究如何解决内蒙古民族问题,提出了分两步走的方案。即:第一步,先建立有利于团结社会各阶层的“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它既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社会团体,又带有政府咨询机关的性质,在它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自治运动。待群众发动起来,各方面工作有了一定基础时,再建立内蒙古自治政府。晋察冀中央局将这一意见报告了党中央。党中央经过反复考虑,并几次同晋察冀中央局、晋绥分局、冀热辽分局等有关方面电报沟通后,11 月10日以中共中央书记处名义电复晋察冀中央局及有关中央分局:“同意你们先建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宣布纲领,发动蒙民,准备将来建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方针。目前,在各省区之蒙民可成立地方性质之自治政府。分别归绥(远)、察(哈尔)、热(河)省政府领导,
云泽同志可留在你处主持蒙民工作。”叫先前,于10月23日中共中央曾发电指示:“各盟旗自治政府,可进行以下工作,如颁布简明纲领,建立地方武装,提拔与培养当地蒙古干部,检举蒙奸,举办有利蒙民的各种文化、经济及社会公益等建设事业。”因“暂规定大的方针政策由中央决定,实际工作由晋察冀中央局及晋绥分局分别自行处理,而以乌兰夫同志和两个中央局联系,以筹划共同的行动方针及统一步骤。至于蒙古干部,应统一由乌兰夫分配。”同“西蒙情况,望随时电报中央,晋察冀、晋绥、冀热辽均应指定专人负责研究内蒙问题。”
根据中央指示,乌兰夫在晋察冀中央局和晋绥分局领导和支持下,立即着手筹备建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经过20多天的紧张筹备, 11月26日,在
张家口召开了有各盟旗蒙古族同胞的代表参加的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成立大会。在成立大会上,通过了《联合会章程》《成立大会宣言》和《反对内战通电》,选举出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9 日,执行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乌兰夫当选为执行委员会委员和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一致推举乌兰夫为执行委员会主席、常务委员会主席。
通过《工作方针》及《会章》,乌兰夫任主席,奎壁等为常务委员。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军事部、青年部、妇女部及秘书处。盟设分会、旗、苏木设支会。统一领导内蒙古自治运动,改造伪政权,代行其行政职能,建立各盟旗民主自治政府和区乡基层组织,逐步实现内蒙古自治;组织人民武装,肃清土匪和敌伪残余势力,巩固革命的社会秩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培养民族干部,废除封建特权,在农村开展减租反霸斗争,在牧区扶助牧民发展畜牧业生产;增强蒙汉各族人民的团结,并团结大多数蒙古族上层:发展蒙古族文化教育及卫生事业,改善人民生活。““四三会议”后,相继撤消东蒙古自治政府及呼伦贝尔地方自治省,联合会下设东蒙总分会,辖哲里木、兴安、纳文慕仁、呼伦贝尔四盟;西蒙总分会,辖乌兰察布、巴彦塔拉、
伊克昭三盟;卓索图、昭乌达、锡林郭勒、察哈尔四盟由联合会直接领导。1947年5月1日,在该会基础上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