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尔山哈拉哈河国家湿地公园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天池镇境内公园
内蒙古阿尔山哈拉哈河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天池镇境内,隶属于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阿尔山林业局。由哈拉哈河源头五支沟、六支沟及周边沼泽、滩地、林地等组成,总面积4138.91公顷,其中湿地面积1505.19公顷,湿地率36.37%,涵盖了永久性河流湿地、草本沼泽、灌丛沼泽、森林沼泽四个湿地型。
地理环境
内蒙古阿尔山哈拉哈河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天池镇境内,属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阿尔山林业局南沟林场施业区,四至范围:东至五支沟、六支沟源头与柴河、五岔沟林业局山脊线交界处,南至36林班,西至双桥林场公路,北至9林班与柴河林业局山脊线交界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3′16″~120°41′48″,北纬47°10′44″~47°14′40″,总面积4138.91公顷。
开发建设
品牌建设
2015年12月31日,国家林业局发布《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河北张北黄盖等137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的通知》(林湿发[2015]189号)文件,批准建设内蒙古阿尔山哈拉哈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2020年12月2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结果的通知》(林湿发〔2020〕119号)文件,内蒙古阿尔山哈拉哈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试点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
2021年6月7日,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将该湿地列入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
保护措施
哈拉哈河湿地公园目前主要功能为水源涵养地和供水,湿地公园以保护哈拉哈河源头和大兴安岭乃至东北水源涵养地、传承哈拉哈河流域历史人文和保护生物多样性为目标,充分发挥哈拉哈河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通过保护与恢复、科研监测、科普宣教及合理利用等相关工程的建设,将湿地公园逐步建成:
(a)哈拉哈河源头以森林生态系统与森林、灌丛和草本沼泽湿地生态系统相互依存的复合生态系统保护典范;
(b)大兴安岭和东北生态保护上游水源涵养地保护代表;
(c)高寒地区原生态湿地生态系统的国家湿地公园科普宣教代表;
(d)中蒙边境具有国际意义的国家湿地公园示范代表。
通过湿地公园在湿地保护与恢复、科普宣教、科研监测和合理利用等方面的工程建设,将内蒙古阿尔山哈拉哈河国家湿地公园建成集河流、灌丛和森林沼泽复合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普宣教、科研监测、社区共管共建相和谐的具有全国示范性的国家湿地公园。依托湿地公园管理机构保护与恢复项目的实施,保护与恢复哈拉哈河源头湿地生态系统,保障大兴安岭乃至东北地区生态安全,最终建成具有大兴安岭水源涵养地特色的国家湿地公园目标。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3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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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