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体育我国体育的一部分,最早称为国防体育。军事体育,主要包括跳伞、滑翔、航模、射击、摩托车、无线电等体育项目。其主要任务是对广大群众进行军事知识教育和军事技术训练,以培养后备兵员,为国防建设和生产建设服务。
1951年初,正是
抗美援朝战争时期,又是我国人民解放军向多兵种方向发展的时期。在当时的形势下,由团中央会同解放军总政治部等军事部门,根据
刘少奇同志的建议,共同进行研究,并向中央提交了一份报告,提出“现阶段开展军事教育的初步意见”,目的是在广大的人民中间,培养具有一定军事知识与技能水平的国家武装力量的后备军。
从1952年至1955年,国防体育主要是在北京、上海、青岛、重庆等十几个大城市成立单项俱乐部及活动小组;利用课余、假期及节假日为青少年举办各种国防知识与单顶技术的短训班。经过三年试办,国防体育活动有了一定的发展。这一时期全国共建立各种国防体育活动场所163个,有119万余人参加了活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在“打倒一切,全面内战”的混乱局势下,从中央到地方,体育工作陷于瘫痪状况。在“文革”后期,也就是1973年开始酝酿国防体育的恢复问题。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各个方面开始贯彻改革开放的方针。在体育方面,对军事体育问题,也开始进行改革。
在改革中调整了方针任务:今后不再分军事体育和一般体育,统一实施国务院确定的国家体育委职能。体育项目也能进行了调整,从过去开展的具有军事技术特点的项目中,选择了一些我们已参加了国际组织和进行国际竞赛的,并已成为我国传统的体育项目,如射击、跳伞、滑翔、航空模型、航海模型、无线电、摩托车、摩托艇、滑水、潜水等,统称为体育运动项目,继续开展下去。在开展群众活动的基础上,根据国际竞赛的需要,可建立一定规模的优秀运动队,在国际竞赛中争取创造好的成绩,为国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