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控核查
用来保障有关军控条约、协定、国际决议得到有效执行的过程
军控核查是用来保障有关军控条约协定、国际决议得到有效执行的过程。
它除了要获取必要的信息与证据外,还包括启动核查的步骤与事后的数据分析判断。其主要功能有:
――证实条约被遵守
――威慑违约行为;
――澄清误警。
为了进行核查,在签订条约时要规定采用什么技术手段、以什么方式,以及由谁来进行核查,即规定采用的核查制度。核查的内容应该与条约的宗旨、限制范围一致;核查的标准应当有效、适当,并体现公正、合理和可行的原则。
核查监视 (monitoring) 等在概念上有所不同:
监视,一般指对具体对象(如军事装备)的探测行为,不一定与条约联系,
视察(inspection),其对象常是较小的范围或具体设施。
探测(detection),是强调技术方面的工作。
核查方式有许多分类方法:
按是否有合作,可分为:国家技术手段(NTM)、国际技术手段。有时建立信任措施(CBM)也可提供有意义的信息。
按探测距离可分为:现场核查(OSI)、近区核查和远区核查等。
按时间分,有:连续核查、例行视察和质疑核查。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1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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