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是指在一定的时间里和确定的区域内,为全面开发利用
农业资源,发展地区农村经济而进行的综合性生产建设活动。
它的最终目标是合理配置、科学利用农业生产要素,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它通常的作法是根据长期发展规划,从多种途径对某一地区的农业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以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共同提高的要求。
从狭义的观点看,农业综合开发是以农业自然资源为开发对象的一种投人产出活动,如改造中低产田,改良草场,植树造林等。而从广义的观点看,农业综合开发不仅包括农业资源的开发,还包括农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和加工;不仅包括农业生产领域的开发,还包括农产品流通领域的市场建设。
农业综合开发的“综合”具有多重含义。首先,是指开发方式的综合,即对山水田林路实行综合开发与治理,
农林牧副渔协调发展。其次,是指资金来源的综合,即实行财政资金、银行贷款、自筹资金综合投人;同时,也吸收社会各方面的投资。再次,是指治理措施的综合,即有针对性地采取工程、生物和技术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最后,是指治理效益的综合,即取得经济、社会和生态方面的综合效益。
2024年12月17日至18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会议指出,要积极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壮大县域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