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是研究农村经营体制变革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的部门。
主要职责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一)研究农村经营体制变革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起草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工作。
(三)拟订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参与审核中央和国家机关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项目和标准;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重大案(事)件。
(四)研究起草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法规,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产权制度改革、资产管理、财务、审计监督和村级债权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
(五)研究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
(六)组织或参与研究提出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政策建议;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改革与建设有关工作。
(七)编制农村经营管理事业发展的规划、专项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八)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九)业务归口管理有关事业单位,指导有关社团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一)提出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
(二)起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开展相关服务和监督。
(三)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村一品发展的政策建议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农业部发展一村一品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起草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的法律法规、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
(五)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
(六)承担减轻农民负担示范、监测和督查工作,协助涉及农民负担的重大案(事)件查处和信访处理。
(七)组织开展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和调查;拟定农经统计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指导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相关服务。
(九)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有关农村社会事务工作。
(十)承办农业部及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经管司
(一)综合处
(二)经营体制处
(三)承包合同管理处
(四)农民负担管理处
(五)集体资产管理处
经管总站
(一)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处
(三)专业合作处
(四)农业产业化处
(五)仲裁指导处
(六)农民负担督查处
(七)农村财务会计处
(八)体系与信息处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经济与经营管理司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20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