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农业部下设测试中心
农业部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是农业生态环境领域部级专业性质检中心,具有农业生态环境检测技术的研发能力、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国际争端的调研能力。
概况
中心是根据农业部(1991)农(质)字第60号文件,由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在农业部环境监测总站和环境监测研究室的基础上筹建起来的,于1997年首次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和农业部审查认可。2008年中心批准为农业部农业生态环境专业质检中心,农业部投资近1700万元用于中心仪器设备的更新等。
承检范围
中心可承检环境样品、农产品及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和部分营养指标参数。经国家计量认证,可承检550个检测项目/参数,涉及各类水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农产品安全、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有关粮食的农药限量标准等领域。
人员组成
中心下设业务室和检测室,现有人员17人,其中,正、副研究员5人,助理研究员和实验师8人,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占76.5%。
仪器设备
中心现有气质联用仪液质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等离子发射光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原子荧光等大中型仪器设备60余台(套)。
工作职能
立足农业生态环境专业,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查、例行监测等任务;主持部级质检中心检测技术能力考核工作;开展国内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与评估工作;农业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技术的研发和标准的制修订;农业环境污染技术仲裁和其他委托检验任务;负责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人才培训等工作。
工作业绩
1、标样的研制: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授权,中心已研制农药标准物质100种,在研农药标准物质200余种。
2、标准的制定:积极开展国内外标准的研究工作,自1999年到2009年,共制定农业行业标准三十多个,加快了我国对农业环境安全与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进行修订。
3、能力验证考核:中心成功组织了十余次农业部蔬菜中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考核工作,促进了检测队伍整体水平提高,也为农业部提供了质检中心系统整体水平的可靠信息。
4、检测方法的开发:中心研究建立的环境污染物多组分、多残留检测方法,已成为农业质检体系环境样品及农产品检测的推荐方法。
工作展望
中心将不断加强自身能力,成为农业环境检测技术研究的“中心”,农业环境类标准制修订的“权威”单位,检测技术人才培训的“基地”,农业环境标准和检测技术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窗口”,把好农产品安全生产第一道关口。
联系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1号,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09 21:44
目录
概述
概况
承检范围
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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