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三元
明朝官员
冯三元,号泃水,北直隶顺天府三河县人,明朝官员。
人物生平
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进士,观政吏部,任平原知县。泰昌元年(1620年)八月考选为四川道监察御史,不久调广东道监察御史,弹劾辽东经略熊廷弼“无谋者八,欺君者三”,引起新皇帝明熹宗的重视,召集九卿科道开会讨论熊廷弼问题,最后以熊廷弼去职告终。天启元年(1621年),辽沈陷落,熹宗复思熊廷弼,当初参过熊廷弼的冯三元及其他两名言官张修德魏应嘉被降三级调外任。天启二年(1622年),广宁陷落,熊廷弼下狱论死,冯三元又被召还,任河南道监察御史。翌年,巡按浙江,回朝后升大理寺右寺丞。天启六年(1626年),升太常寺少卿。同年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协理院事,后升左副都御史。任上被指为“人柔不孚”。天启七年(1627年)四月称病致仕,加右都御史衔。崇祯二年(1629年)钦定逆案,名列“结交近侍减等”,依照考察不谨例,冠带闲住。
人际关系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17 22:48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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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