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卫
华中能源监管局电力安全监管处原副处长
冯卫,曾任华中能源监管局电力安全监管处副处长,系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犯罪嫌疑人之一。
人物简介
曾任华中能源监管局电力安全监管处副处长。
人物事件
进行逮捕
2016年12月26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因涉嫌玩忽职守罪,我省检察机关依法对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所涉8名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据悉,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日前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华中能源监管局电力安全监管处处长张志祥、副处长冯卫、主任科员陈开师,丰城市工信委副主任毛卫东、丰城市工信委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人刘汉辉,丰城二期发电厂副总经理杨飞云、丰城二期发电厂总工程师杜成刚、丰城二期发电厂土建管理员廖辉寿等8人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决定逮捕。
一审宣判
2020年4月24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丰城市人民法院、奉新县人民法院、靖安县人民法院对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大事故所涉9件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对28名被告人和1个被告单位依法判处刑罚。
丰电三期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成员、丰电三期质量监督项目站站长杨飞云、电力质监总站监督处负责人白洪海、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电力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冯卫、丰城市工信委党委书记、主任涂爱平等9人分别被以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判处五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06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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