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暴力是暴力的一种,其表现形式多为通过冷淡、轻视、放任、疏远和漠不关心,致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受到侵犯和伤害。冷暴力是目前为社会公认的会对行为相对人造成心理、精神伤害的行为。
定义
冷暴力是暴力的一种,其表现形式多为通过冷淡、轻视、放任、疏远和漠不关心,致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受到侵犯和伤害。冷暴力是目前为社会公认的会对行为相对人造成心理、精神伤害的行为。
相关规定
中国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上都没有包含家庭冷暴力的概念。联合国曾将家庭暴力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三种形式,而中国法律在立法的规定上并没有将家庭暴力做广义的理解,而是只限定在身体暴力的形式上。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做了如下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国现有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2021.1.1生效)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要么只有原则性规定,要么只对以“作为”方式实施的家庭暴力予以界定,而对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的家庭暴力(即“冷暴力”)没有明确的界定。
由于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的特殊性和中国目前社会层面缺少对家庭冷暴力的共识,在立法上对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范围、程度难以给出清晰界定,立法的空白自然使得司法实践无法可依。
社会危害
1、家庭“冷暴力”是对受害者精神、心理的极度摧残家庭“。冷暴力”使受害者在精神上遭受极大的创伤,在人格尊严上受到莫大的侮辱,使许多受害者长期处在痛苦的煎熬中,有的甚至失去生存的勇气,走向绝路。
2、家庭“冷暴力”对孩子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家庭“冷暴力”严重的影响了孩子,又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生活在家庭“冷暴力”环境下的未成年人,大多性格孤僻、行为怪诞、心理变态,难以与人沟通,严重的会诱发违法犯罪。
3、家庭“冷暴力”危害社会安宁与稳定。家庭“冷暴力”的危害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家庭,而且还危及到社会的安宁与稳定。有的为需求解脱而选择自杀,有的嫖娼、卖淫、找情人、赌博、吸毒,甚至为报复对方而伤害对方,有的人把对配偶的不满发泄到孩子身上,打骂、伤害孩子,给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
权益保护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立法上的缺失,直接造成司法苍白无力。为保证家庭冷暴力发生后受害人能够利用法律保护自己,还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结合国外经验和实际国情,可以出台《家庭冷暴力防治法》,对家庭冷暴力法律责任、表现形式等进行明确规定,将其纳入到家庭暴力防治范围,促使我国《反家庭暴力法》逐步与国际社会接轨。为给法官提供明确衡量裁定依据,还要通过相应司法解释对家庭冷暴力的责任构成要件进行明确。考虑到家庭冷暴力与一般家庭暴力的区别,家庭冷暴力应当形成长期实施的损害人身权利的行为事实,带有因果关系和主观故意的特点。因为家庭冷暴力并非是偶发性伤害,其对人造成的精神侵害应当为长期行为,最终造成人的意志力被压垮。在实施过程存在的情况下,才能通过法律进行规制,因此在家庭冷暴力立法中需要加入“存在长期行为实施的过程”这一必要条件。
扩大认定证据形式
在家庭冷暴力认定方面,考虑到举证难和法律公 平性问题,不同于一般民事诉讼案件,可以适度推行举 证责任倒置制度。具体来讲,就是仍然先由原告进行 举证,而在原告举证不力时,同时由被告对没有实施家 庭冷暴力的主张进行举证,以便对诉讼成本进行合理 分担,使受害人诉讼信心和法律意识得到增强。在此 基础上,需要完成辅助证明的材料搜集。在司法实践 中,对家庭冷暴力进行认定,可以通过证据形式的扩大 化实现。具体来讲,就是可以通过相关机构和人员进 行合法可信材料的收集,如公安机关出警记录、街道调 解书、医疗机构诊疗材料、家庭成员保证书、未成年子 女提供的年龄、精神等相适应的证言及相关证物等都 能够当成是家庭冷暴力证据,在司法判决中进行采信。
依法采取惩治措施
基于婚后所得共同制这一法定财产制,司法实践中开展反家庭冷暴力工作还应遵循预防为主原则,采取教育、矫治和惩处相结合惩治措施,使受害人权益得到保护。针对婚姻关系存续的情况,还应实施“EAP + 法律”一体化援助模式,为家庭成员提供 EAP 心理干预援助,走进社会、家庭开展“律师大讲堂”,对存在家庭冷暴力问题的家庭成员实施教育,通过早干预和早治疗对家庭冷暴力问题进行防治。针对婚姻关系已经终止情况,需要酌情由施暴方对被侵害方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并在法律上进行明确。在司法实践中,被侵害人有权利提出精神损害和名誉权赔偿,赔偿金额根据权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意见书和家庭冷暴力实施时间及社会影响进行确认。
案例剖析
方某诉周某离婚纠纷案
其他案例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法院 / 一审
案件详情
现年50岁的方某在子女们的鼓励下,终于下定决心要离婚,离婚的理由是自己再也受不了丈夫的谩骂。
庭审中,方某在法官面前谈起自己多年来所受的委屈时,不由得提高了嗓门:“都是这么大年纪的人了,我也不想走到这一步,但我实在忍受不了他了。”据她介绍,自从与丈夫周某结婚后,耳根就没清净过。周某脾气暴躁,经常为一些芝麻蒜皮的小事,就“你猪啊”、“没脑子”、“贱女人”等秽语劈头劈脸地脱口而出。
“原本以为他会慢慢改掉这毛病,谁知他几十年如一日,不但对我谩骂不休,现在子女都已经是20多岁的人了,他也是不分场合和时间想骂就骂,一点不顾及我们的面子和感受。以前为了孩子我忍下来了,现在子女都已经独立了,这样的日子我再也不想过了。”方某坚决要求离婚。
庭审中,周某虽然辩称自己只是口头禅,并诚恳的向妻子道歉,却未能挽回她的心。最终,两人在法官的主持下协议离了婚。
法院评论
骂人也属于家庭冷暴力。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懒于做一切家务活动或用暗示的威胁、言语的攻击对方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
案例要旨
“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懒于做一切家务活动或用暗示的威胁、言语的攻击对方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实际是一种精神虐待。
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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