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营业收益理论
大卫·杜兰特提出的收益理论
净营业收益理论是1952年, 美国经济学家大卫·杜兰特(David Durand)在《企业债务和股东权益成本: 趋势和计量问题》一文中提出的。
基本概念
该理论认为,不论财务杠杆如何变化,公司加权平均资本成本都是固定的,因而公司的总价值也是固定不变的。这是因为公司利用财务杠杆增加负债比例时,虽然负债资本成本较之于股本成本低,但由于负债加大了权益资本的风险,使得权益成本上升,于是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不会因负债比率的提高而降低,而是维持不变。因此,公司无法利用财务杠杆改变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也无法通过改变资本结构提高公司价值;资本结构与公司价值无关;决定公司价值的应是其营业收益
净营业收益理论是早期研究资本结构理论的一种。该理论认为,资金结构与企业的价值无关,决定企业价值高低的关键要素是企业的净营业收益。不论企业的财务杠杆程度如何,其整体的资金成本不变,因而不存在最佳资金结构
该理论是建立在企业负债的资本成本总是固定的,但权益资本则随着负债比重的上升而提高这一假设之上的。因为,负债增大,股东承担的风险也增大,权益资本要求的报酬率随之上升。又因为负债的成本总是低于权益资本的成本,那么负债比重上升对降低综合资本成本的好处恰好被上升的权益资本成本所抵消,因此,资本结构的变化不会影响企业的综合资本成本,也不会影响公司总价值,公司总价值的大小总是取决于公司的净营业收益。
按照这种理论推论,不存在最佳资本结构,筹资决策也就无关紧要。
净营业收益理论与净收入理论是完全相反的两种结论。
假设
营业收益理论隐含这样的假设:即负债的资本成本不变而股票的资本成本会随负债的增加而上升,同时认为负债的资本成本小于股票的资本成本,结果使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不变。
按照这一理论,净营业收益才是决定企业价值高低的真正要素,资本结构对企业的市场价值没有丝毫的影响,从而企业的融资决策(债务与权益资本的比例关系)也就无关紧要。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05 19:05
目录
概述
基本概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