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亏分成是政策性亏损企业对年度实际亏损少于计划亏损部分所取得的一定比例的分 成。减亏分成的比例和金额,相当于盈利企业利润留成的比例和金额,可用于经营发展,增加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和发放职工奖金 等。“减亏分成”的计算方法,是以财政对企业核定的“计划亏损额”和“指令性减亏额”为基数,低于基数的差额为减亏额。
其具体规定是:(1)按企业实际亏损额低于“计划亏损额” 同时低于“指令性减亏额”的差额为减亏数,给企业提取分成的比例为20%、30%、40%不算。(2) 凡仅完成“计划亏损”数,但未达到“指令性减亏额”要求,即虽比计划亏损额低,但高于“指令性减亏额”时,在提取比例内要扣减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