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荀子·礼论》:“刑馀罪人之丧,不得合族党,独属妻子,棺椁三寸,衣衾三领,不得饰棺,不得昼行,以昏殣,凡缘而往埋之。”杨倞注:“凡,常也;缘,因也。言其妻子如常日所服而埋之,不更加絰杖也。”一说为盘绕,不循正路。见
于省吾《双剑誃诸子新证·荀子礼论》。
唐·牟融《
题道院壁》诗:“若使凡缘终可脱,也应从此度闲身。”明·
陈汝元《红莲债》第一折:“谩说我禅宗戒律素明,争奈你媚脸儿相迎。我若是不采娇花忒浅情,怎肯把凡缘销浄。”清·
褚人获《坚瓠四集·垢仙》:“盖仙混迹人间,一旦厌五浊恶世,蝉蜕而去,岂因时移世换,顿超尘累凡缘乎?”作家
王鲁彦《听潮的故事》:“为了要完全隔绝红尘的凡缘,几千个出了俗的和尚绝对地拒绝了出家的尼姑在这里修道,连开店铺的人也被禁止了带女眷在这里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