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乡人民政府,全州县凤凰乡人民政府,位于凤凰乡凤凰街1号。
机构简介
工作职责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推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体职责为:
1、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本乡经济发展规划,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2、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乡乡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管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和计划生育、民政、城乡管理、村乡建设、道路建设、交通秩序等行政执法和管理工作,依法指导和帮助社会民间组织健康发展,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市场监管等工作,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强化乡乡财政、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
3、搞好公共服务。加强乡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4、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乡人大对乡政府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革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