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花鼓戏
安徽省传统戏曲剧种
凤阳花鼓戏是一种安徽省的传统戏曲剧种。
基本信息
起源时间地点
清代凤阳府凤阳县长淮卫乡(今蚌埠市龙子湖区长淮卫镇)
申报地区
2006年凤阳花鼓戏入选安徽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申报地区:滁州市凤阳县、蚌埠市龙子湖区
艺术源头
花鼓灯与地方民歌小调融合发展
发展过程
清代中叶,凤阳县长淮卫一带盛行一种在山歌、号子的基础上形成的曲调,常被作为花鼓灯文场中的主要曲调来演唱,后来,艺人们吸收泗州戏与外来剧剧种的营养,根据说唱中的人物、情节、进行表演,逐渐向戏曲演变,至光绪年间,形成花鼓戏。
民国初期,凤阳花鼓戏进入全盛期,许多知名艺人如陈广仁、李西、乔成、顾怀功等,活跃于沿淮一带的农村舞台,经常上演的剧目有:《吴汉杀妻》、《东回龙》、《西回龙》、《大隔帘》、《小隔帘》等70多出。
花鼓戏伴奏只有锣鼓,没有弦乐,其中的三大件(锣、鼓、钹)必不可少,演奏为4至6人,大多由演员兼任,讲究锣跟人,人跟锣,互为帮衬。
凤阳花鼓戏是“以唱为玩”的业余性质。
解放前,演员皆为男性(女角由男性反串),唱腔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
建国后,凤阳县人民政府曾两次抢救该剧种,先后两次成立凤阳花鼓戏剧团,并吸收女演员参加演出,他们将“凤阳三花”巧妙地揉合在一起,创作出凤阳花鼓《全家乐》,国家领导人董必武观看后给予很大鼓励。
非遗传承人
省级传人:李夕茹(蚌埠)、张传英(凤阳)
主要区别
与凤阳花鼓区别
凤阳花鼓戏与凤阳花鼓区别,两个不是一种艺术门类,一个是戏曲一个是曲艺,在曲调上也无多少关系。
与花鼓灯区别
花鼓戏是在花鼓灯的基础上戏剧化的产物,有很大的联系,这种联系也只在艺术的历史上。
凤阳花鼓戏与凤阳花鼓还有花鼓灯经常会被人弄混淆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25 16:17
目录
概述
基本信息
发展过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