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鸣书院是四川省大竹县境内的书院,大竹凤鸣书院,其前身振文书院,始建于明朝洪武年间(1368—1398),位于大竹县城南外文昌宫(今
大竹中学文昌阁),明末毁于兵火。
《
诗经·大雅·卷阿》:“凤凰鸣矣,于彼高冈;梧桐生矣,于彼朝阳。”凤鸣书院就取了其中“
凤鸣朝阳”的美好寓意,意指此间学子将一飞冲天。它为当时的国家和社会培养了一代代杰出人才,“不是仙境胜仙境,雨打梧桐催凤鸣。老凤高飞雏凤继,振翅声声驾云行”。(冉长春《题振文书院》 注:四川大竹凤鸣书院前身系振文书院 )
清
乾隆三十年(1765),
知县叶书绅于旧址重建。招全县
生员入学肄业。聘
山长主持学务,教习指导进修。乡人
拔贡徐开运“好学能文”,掌教十余年。
道光二十三年(1843),知县方长豫以此地狭窄、生员就读不便,另择距此不远的城南校场改建,易名凤鸣书院。陈文甫任山长,课以经史词章,后兼学自然科学(格致)与实业诸科。
光绪三十一年(1905),凤鸣书院改建为学堂。1918年,大竹县立中学堂在此成立。1942年秋,增办高中班,更名为县立大竹中学。1950年4月,学校改名为
川东区大竹县第一中学。1952年10月,改名为川东区大竹中学,次年,更名为四川省大竹中学,至今未变。
(冉长春,四川省
平昌县人,为文学丛书《
百家竹》作序《
心润竹升》,在《诗词世界》、《四川文艺报》、《
达州日报》、《达州晚报》、《大巴山诗刊》、《川东竹海》等报纸及刊物上发表《井冈翠竹》、《
送竹君之广元》、《中国梦》等旧体诗数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