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一般通过官方支持的出口信用机构进行运作。官方支持的出口信用机构可以分为三类:一是
出口信用保险或担保(pure cover);二是融资支持,如直接贷款、
再融资和
利率支持;三是
混合贷款,即贷款与赠予的结合。
狭义的出口信用仅指融资支持中的直接贷款,即
出口信贷。出口信贷可分为两类:一类是
出口卖方信贷,只向
出口商提供的贷款支持;一类是
出口买方信贷,指出口商的银行或其他
金融机构向
进口商或进口商的银行提供的贷款支持。我国理论界对出口信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狭义的出口信用,即出口信贷的研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