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的主要目的,是要消除价格变动的影响,观察出口商品总量的实际增长情况,以及出口商品的价格变动对国家外汇收入的影响。在我国,出口商品价格指数的计算原则与国内销售价格指数基本相同。由于我国出口的工农业产品能找到计算期和基期完全可比的代表规格品,故出口商品价格指数既可以采用代表规格品价格计算,又可以采用商品集团的
混合平均价格计算。即品质差价过大的商品,可选用中等质量的代表规格品计算指数;品质差价较小的商品,可采用商品集团混合平均价格计算指数。我国的国内市场价格基本上摆脱了
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故出口商品价格指数的变动趋势与
零售物价指数的变动趋势无直接联系。国营商业的零售牌价是计划价格,国营外贸企业的出口商品价格是非计划价格,经常随国际市场价格而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