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
出口企业拥有自属加工厂,可以自营加工;而多数出口商品的加工业务是由工业部门进行的,加工方式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作价加工(Price Fixed Processing)是指出口企业与加工生产企业通过购销关系加工原材料和
半成品的加工方式。采用这种加工方式,首先双方应签订加工协议、
合同,由出口企业将原材料或半成品作价
销售给加工厂;加工厂按合同要求加工成成品,再作价由出口企业购回。双方都要按合同
规定的价格结算价款。
委托加工(Commission Processing)是指出口企业将原材料等加工对象拨给加工厂,以支付加工费的形式委托加工厂加工成成品再收回的一种加工方式。采用这种加工方式,双方首先仍应签订委托加工协议、合同,出ISI企业将原材料等加工对象按合同规定拨付给加工厂,不进行价款结算,不转移
货物所有权;加工厂加工成成品后,出口企业收回成品,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加工费。
自营加工(Self—Processing)是指出口企业将
原材料等加工对象拨给自属加工厂进行加工的一种加工方式。自属加工厂如实行
独立核算,也同样收取加工费;如不独立核算,实际发生的加工费用,向上级企业报账。加工费用,构成加工
商品的
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