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销售收入是指外贸企业将出口商品远销国外购买者并收取外汇的业务
收入。
包括以
贸易形式对国外销售的商品,进口原材料加工复制出口的商品,以进顶出的商品和出售出国展品、样品、小卖品,以及批准供应外轮和远洋国轮、友谊商店、
贸易中心、外国驻华使馆的商品等,收取以
外汇计价的
商品销售收入等。
它是
外贸企业接受国内其他单位委托代办出口销售的业务收入。其业务一般采用两种形式:
代理出口销售收入,以出口发票扣除国外佣金后的金额,按规定汇价折合人民币进行核算。
它是我国政府通过
外贸企业对国外
无偿援助的出口
物资、工程项目和赠送物资的销售业务而取得的收入。这种业务一般在取得
货运单据。并开出结算凭证向银行
交单结算后,作为销售;赠送
物资在发运或交接后。作为销售。其销售收入是按我国与受援国之间所订的合同价格或上级规定的价格以人民币计算;以
外币计价的,按
银行结汇牌价折成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