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一般报检是指已具备出口条件的
法定检验检疫出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持有关单证向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检疫以取得出境放行证明及其他证单的报检。
在异地海关报关的,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换证凭条”,货主或其代理人持《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换证凭条”向报关地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符合出口直通放行条件的货物,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直接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货主或其代理人凭《出境货物通关单》直接向报关地海关办理通关手续,无须再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换证凭条”到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